《基建项目审计问题及定性依据》
主讲:胡冬梅老师
【课程背景】
近些年来,随着基础建设力度的加强,各类基建工程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随着基建项目数量日益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金额大幅攀升。在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及基建项目管理奖惩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带来较大风险,应引起关注。一般我们以基建程序表对照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基建程序。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还会关注一些特殊程序,如对水库、学校、剧院、体育馆等特别关注防震和消防审批等,对工业企业特别关注环保审批等。
【课程收益】
全面了解基建项目审计的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
精准识别各环节的审计重点和常见问题
掌握基建项目审计要点 熟悉审计问题定性依据
深入学习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准确判断审计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为审计结论提供依据。
提升审计技能与方法:增强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学会适合基建项目审计的数据分析技术技能和方法
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及时发现风险迹象,为采取风险防控措施赢得时间
明确基建项目各项活动的合规要求,促进合规管理
促使企业或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
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减少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
提高审计结论准确性:提升审计质量
客观、公正、准确,能够真实反映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
报告不仅指出问题,还能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课程对象】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基建项目管理人员、外部审计人员、政府审计机关工作人员:
【课程时长】
1天(6小时/天)
【课程大纲】
一、基建项目管理问题涉及的方面
(一)会计核算方面
1.未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会计科目,单独设账核算。
2.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或工程具体实施单位)各自处理基建项目的业务经费账务核算,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3.未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财务账面上各项目单项工程(或工程费用)投资额的确认时间不一致。
(二)财务管理方面
1.未按项目设立专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管理。
2.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3.多付的工程款或工程费用未及时追回。
4.项目有关原始凭证上未注明具体项目名称,存在重复申报基建投资额或行政事业经费的漏洞。
5.建设单位将部分工作委托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票据结算单位直接开给受托施工单位。
6.项目资金多头拨付,难以核对,产生漏洞。
二、基建项目管理问题及定性依据详细解析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立项及相关手续
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施工规程
6.未按建设工程规划实施。
7.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
8.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9.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擅自施工。
10.多(少)列概算(概算编制不准确)
11.概算(预算)外投资(超概算、计划外工程)
12.未经验收擅自使用
13.未按规定报送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二)招标投标方面
——招标程序适用问题
1.项目应招标未招标
2.未办理免招标手续直接委托业务或未经批准邀请招标
3.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
4.委托无资格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5.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
——招标过程操作瑕疵
6.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7.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8.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9.招标人泄密
10.招标投标期限不符合规定
11.招标投标期限不符合规定。
12.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不重新招标
13.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14.未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15.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
(三)建设项目管理和实施方面
——供应商选择
1.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
2.工程参建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活动
3.个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活动
4.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
5.勘察、设计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
6.监理单位违规转让监理业务
7.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8.勘察、设计单位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或质量不符合规定
9.设计单位违规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供应商实施跟踪及验收
10.未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11.监理单位与施工、供货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12.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
13.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虚报冒领工程款)
——资质人与实施人违规操作
14.施工单位转让、出借资质
15.勘察、设计单位转让、出借资质
16.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
17.招标代理机构转让、出借资质
18.招标代理机构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19.招标代理机构擅自修改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2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1.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四)征地拆迁方面
——土地性质瑕疵
1.非法、越权审批建设用地
2.非法占用土地
3.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4.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用地
——土地补充瑕疵
5.未按规定标准给予征地补偿费
6.截留、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7.滞留征地补偿费
8.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9.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9.未按规定复垦或交纳复垦费
10.虚报冒领征地补偿金
——拆迁权力瑕疵
11.未经批准擅自拆迁
12.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
13.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14.未按规定标准给予拆迁补偿
15.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16.虚报冒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
1.截留、挤占、侵占、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2.财政建设资金未到位
3.投资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到位
4.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
5.抽回投资项目资本金
6.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7.尾工工程预留超比例
(六)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
2.未按规定处理建设期间利息收入
3.未按规定处理财政贴息资金
4.投资完成额不实(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工程费用套取财政资金)
5.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
6.未按规定处理单项工程报废
7.未按规定处理待核销资产
8.未按规定处理项目配套投资
9.未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
10.未正确核算基建收入(隐瞒、截留基建收入)
11.未正确核算固定资产
12.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降低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基建项目常见问题的审计重点
1、不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注重“四个审查”
2、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关注项目开竣工时间
(一)在工程实施中偷工减料——关注深入施工现场的勘验
(二)不按照设计施工造成损失浪费——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招投标中存在违规行为——关注各投标单位数据的登记比对
(四)工期违约未履行义务——关注合同工期违约条款
(五)多计多结工程价款——关注计量及计价规则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六)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关注违规转包分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