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篇》和“八荣八耻”的关系

讲师:刘先明 发布日期:10-24 浏览量:22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006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讨论的时候,提出了“八荣八耻”,即: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本人在对“八荣八耻”进行理解性和分解性的阅读后,先用创造性方法中的归纳法进行归纳,归纳成三个部分,再用创造性方法中的类比法与毛泽东同志的《老三篇》进行比较,得出了以下认识:

  一、以下“三荣三耻”是讲的如何看待和对待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问题,类同于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的著作中所阐述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的问题。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二、以下“二荣二耻”是讲劳动、科技等生产力的问题,类同于毛泽东同志在《愚公移山》中讲到的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力的问题。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三、以下“三荣三耻”是讲诚信、艰苦奋斗的精神、遵纪守法行为的文化问题,类同于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中主要讲到的精神、品德、品行等文化问题。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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