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实务》
讲师:刘新苗 发布日期:09-29 浏览量:663
《未成年工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实务》
课程背景:
未成年工的保护以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都是我们国家的重中之重。我们国家通过《未成
年人保护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对这两类人进行
法律法规的规范,女性已经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揽起半边天的作用。但是,我们也需要
看到当前女性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不尽人意,经常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争议。
课程目的:
1. 通过学习,系统掌握未成年工和女职工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2. 通过学习了解女性四期期间的禁忌以及未成年工的使用禁忌;
3. 通过学习掌握如何预防和控制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劳动争议的发生。
课程对象:
劳动关系专员、主管、经理、部长、直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行政人事
总裁、党群工作部处长、部长、组织人事部部长、工会主席以及热爱劳动关系的学员;
课程大纲:
1. 未成年工以及女职工当前发生劳动争议的现状;
2.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适用的范围;
3. 女职工四期之内的禁忌范围;
4. 女职工在三期之内不得辞退;
5. 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时间是否算正常工作的时间;
6. 女职工产假的天数如何计算
7.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津贴的基数如何确定;
8. 女职工产假工资是否就是生育津贴;
9. 女职工哺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0. 用人单位侵犯女职工权益该怎么赔偿;
11. 性骚扰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
12.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范围;
13. 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范围;
14. 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范围
15.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范围
16. 独生子女的规定;
17. 独生子女费用的规定;
18. 晚婚晚育的相关问题;
19. 未婚生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呢?
20. 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女性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21. 生育津贴少于产前假的工资,如何处理呢?
22.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一般申诉的途径有哪些;
23. 企业破产后,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享受呢?
24. 未成年的概念的界定;
25.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禁忌的工作范围;
26. 非法招用未成年人法律的处罚规定;
27.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以及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28. 师生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