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社会资本参与BOT、BT和PPP项目融资建设的相关政策透析、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业务提升”的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讲师:肖太寿 发布日期:09-04 浏览量:1162
关于举办“2015年社会资本参与BOT、BT和PPP项目融资建设的相关政策透析、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业务提升”的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为了拓宽新型城镇化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融资渠道,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发展的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要求和精神,财政部先后下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112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文件,这些文件一致肯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一带一路”庞大的基建资金饥渴下,政府如何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显得极为迫切。在融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应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应如何规避其中的财务风险、政府风险和税务风险?为此特举办“2015年社会资本参与BOT、BT和PPP项目融资建设的相关政策透析、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业务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课程受益:
1、熟悉BOT、BT、TOT、TBT和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中的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2、熟悉掌握国内几种典型的BOT、BT、TOT、TBT和PPP模式的实践案例经验。
3、精通掌握BOT、BT、TOT、TBT和PPP模式的会计核算
4、精通掌握BOT、BT、TOT、TBT和PPP模式的税务处理
5、精通掌握BOT、BT、TOT、TBT和PPP模式的财务、法律和税务风险规避技巧。
项目融资BOT、BT和PPP模式如何设计?
课程对象
1、地方政府各大城投公司的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管理人员。
2、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3、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
4、全国专门从事国家和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管理人员。
课程提纲
一、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相关政策透析
(一)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1、BOT、BT、TOT、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区别和实施背景
2、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具体形式
3、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二)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相关涉税政策
1、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BT项目的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四)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最佳设计
1、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最佳设计
2、BT项目融资模式的最佳设计
3、PPP项目融资模式的最佳设计
(四)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
1、政府信用风险及规避措施
2、收益风险及规避措施
二、BOT、BT和PPP项目融资模式的会计核算及经典案例分析
(一)BOT投融资建设模式的会计核算方法经典案例分析
1、组建项目公司情况下的建设阶段、经营阶段和移交阶段的会计核算
2、不组建项目公司情况下的建设阶段、经营阶段和移交阶段的会计核算
(二)BT投融资建设模式的会计核算方法经典案例分析
1、组建项目公司情况下的建设阶段和回购阶段的会计核算
2、不组建项目公司情况下的建设阶段和回购阶段的会计核算
三、BOT、BT和PPP投项目融资模式的涉税处理
(一)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涉税处理
1、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2、建设阶段的税务处理
3、经营阶段的税务处理
4、移交阶段的税务处理
(二)BT项目融资模式的涉税处理
1、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2、建设阶段的税务处理
3、经营阶段的税务处理
(三)PPP项目融资模式的涉税处理
1、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2、建设阶段的税务处理
3、经营阶段的税务处理
4、移交阶段的税务处理
四、PPP项目合同设计和各模块核心条款设计
1、PPP项目的合同体系构成及特征;
2、PPP项目投融资合同核心条款的设计;
3、PPP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核心条款的设计;
4、PPP项目运营和服务合同核心条款的设计;
5、PPP项目风险转移与规避合同条款的设计;
6、PPP项目收入和回报合同核心条款的设计
主讲老师:
肖太寿,男、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是中国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的提出者和倡导者,也是“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是中国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工业制造业和企业投融资模式的主要实战派专家。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为各级税务机关干部培训班和各地财务经理培训班作过专门培训演讲数百场,为纳税人提供了大量的筹划方案;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捍卫了税法的尊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与赞誉。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学员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