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ESG合规与ISSB准则》
讲师:陈斌 发布日期:08-26 浏览量:2
《港交所ESG合规与ISSB准则》
ISSB准则不是终点,是起点——把ESG报告编成投资者看得懂的战略语言
主讲老师:陈斌【课程背景】
“ISSB准则发布了,可我们连S1和S2的区别都没搞清楚。”“香港交易所已经明确把ISSB准则作为合规路径,我们还在用GRI的老框架。”“气候情景分析、范围三排放、治理架构描述——这些都是评审会上必问的,我们的报告里要么没有,要么写不清楚。”
这是我在辅导企业编制ESG报告时反复听到的困惑。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2021年COP26期间正式成立,截至2025年底,全球已有36个司法管辖区采纳或正在采取措施将ISSB准则纳入本国法律体系。ISSB发布的IFRS S1(一般要求)和IFRS S2(气候披露)两项核心准则,正在成为可持续信息披露领域事实上的全球基准。与此同时,ISSB准则与联合国SDGs之间存在着广泛而深入的映射关系——98%的SASB披露主题与SDG子目标相关联,近三分之二的SDG子目标映射到SASB披露主题。这意味着企业在按照ISSB准则编制报告时,其披露内容实际上已经覆盖了相当比例的SDGs所关注的核心领域。
本课程不空谈概念,而是从准则架构、四大支柱、三项核心议题(气候风险、反贪腐反洗钱、可持续治理)的定位与实操入手,结合真实案例,带您厘清ISSB准则的披露逻辑,把ESG报告变成一份经得起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检验的战略文件。
【解决问题】
一是ISSB准则体系看不懂:IFRS S1和S2分别管什么?四大支柱怎么用?行业指南怎么参照?
二是气候风险披露做不深:情景分析用什么方法?范围三排放从哪里入手?融资排放怎么核算?
三是反贪腐反洗钱搞不清定位:这些议题在ISSB框架下算不算强制披露?什么情况下必须写?
四是可持续治理架构写不实:谁来监督可持续事务?管理层怎么分工?职责如何落实?
五是准则落地心里没底:过渡期缓释措施能用哪些?怎么避免披露不到位引发的合规风险?
面向董监高、ESG负责人及报告编制团队,系统掌握港交所推荐的ISSB准则核心框架、气候风险披露、反贪腐反洗钱边界与可持续治理落地
【课程收益】
1. 准则理解:系统掌握ISSB准则体系架构、IFRS S1与S2的核心要求及行业指南的应用方法
2. 报告编制:按照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编制符合ISSB准则的ESG报告
3. 气候披露:掌握气候情景分析、范围一/二/三及融资排放核算、转型计划披露的实操方法
4. 议题定位:厘清气候风险、反贪腐反洗钱、可持续治理三项议题在ISSB框架下的披露边界与要求
5. 治理落地:设计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三层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划分与考核机制
6. 合规避险:熟悉过渡期缓释措施,规避选择性遗漏、数据口径不一致等披露风险
【课程特色】
教学方式:权威讲授、案例深度拆解、互动研讨、工具赋能
【课程对象】
董事会成员、董监高、ESG及可持续发展负责人、财务总监、合规与风控高管、报告编制团队、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课程时间】
1天(6小时)
【课程大纲】
一、ISSB准则的体系架构与全球采用情况是怎样的?
1. 准则体系的总体架构
ISSB已发布两项核心准则:IFRS S1规定了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要求主体披露所有可能合理影响企业前景的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IFRS S2专门针对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提出披露要求,两项准则需共同应用。
工具:ISSB准则体系对照表
2. ISSB准则与SDGs的关联
98%的SASB披露主题映射到SDG子目标,近三分之二的SDG子目标映射到SASB披露主题。ISSB准则的报告数据可以为企业在其他渠道沟通SDGs贡献提供可靠基础信息,但两者定位不同——ISSB服务于投资者,SDGs服务于宏观发展目标。
3. 全球采纳进展
截至2025年底,全球已有36个司法管辖区采纳或正在采取步骤将ISSB准则纳入本国法律。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明确提出借鉴ISSB准则;香港交易所已明确依据ISSB准则编制的ESG报告视作符合其新气候规定的要求。
二、四大核心支柱与IFRS S1的关键披露要求是什么?
1. 治理(Governance)
回答“谁来管”的问题。企业需披露董事会或同等机构对可持续事务的监督职责、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这些事务中的角色、相关机构或个人的职责范围、专业能力保障措施、报告与考核机制等。
案例:双鹭药业(002038)因内控治理缺陷导致7.64亿元资金损失——治理流程失效的直接代价
2. 战略(Strategy)
要求企业说明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对业务模式、整体战略及财务规划的影响,并运用情景分析评估气候适应性。企业需说明如何在短期、中期和长期时间范围内识别和管理这些事项。
3.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要求企业披露识别、评估、优先排序和持续监控可持续相关风险的完整流程,并说明这些流程如何融入企业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不仅要说明“发现了什么”,还要说明“用什么方法发现的”以及“发现之后如何处置”。
4. 指标与目标(Metrics and Targets)
要求企业披露关键绩效指标与具体目标,并说明朝着目标或法规要求的进展情况。企业需将所披露的指标与所设定的目标相关联。
三、气候风险在ISSB准则下的披露要求与实操难点在哪里?
1. 气候风险的识别与分类
物理风险包括突发性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模式的长期演变;转型风险与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相关,涉及政策法规收紧、技术迭代、市场偏好转变等。
2. 四大支柱下的核心披露要求
治理层面需说明董事会与管理层在气候风险管理中的监督职责;战略层面需阐明管理气候风险与机遇的战略安排及气候适应性分析;风险管理层面需详述识别、评估、监控气候风险的完整流程;指标与目标层面需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及气候相关目标进展。
3. 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难点
范围3排放的数据收集和核算面临较大挑战,但ISSB认为该信息对投资者了解转型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金融机构还需额外披露融资排放数据。2025年12月IFRS S2修订明确了范围三类别15的核算范围,聚焦于融资排放。
案例:中国电力(02380.HK)在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首次系统披露了气候变化情景对财务表现的定量影响——碳排放权价格每上升一个单位,企业财务负担增加1.2亿元
4. 过渡期缓释安排
首次披露年份可免于提供可比信息,可使用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完成披露。司法管辖区缓释措施帮助企业减轻在多个辖区运营的重复披露压力。
四、反贪腐与反洗钱在ISSB框架下的边界与处理方式是什么?
1. 非强制议题的定位
反贪腐与反洗钱不属于ISSB准则强制要求披露的核心议题。这源于ISSB准则的服务对象定位——聚焦于可能对企业财务前景产生实质影响的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这两项议题在GRI等多方利益相关者框架中有更为详尽的指引。
2. 需要披露的两种情形
一是当贪腐或洗钱活动有合理可能影响企业前景时(如重大罚款、业务中断、声誉受损),该信息具备实质性,应当作为可持续相关风险予以披露。二是企业在披露治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时,可自愿将相关管控措施作为支持性信息列报。
案例:华业资本(600240.SH)两名高管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收受贿赂5.6亿余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和十五年——贪腐行为对企业前景构成重大威胁的直接例证
五、可持续治理落地:谁来管、怎么管?
1. 治理披露的核心要素
包括治理机构的监督情况、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可持续事务中的角色定位、职责划分与架构安排、专业能力的保障途径、报告与考核机制等。
案例:洪九果品(06606.HK)因治理失效导致强制退市,市值从670亿港元蒸发至27.95亿港元——治理架构崩塌对企业价值的毁灭性打击
2. 三层治理架构
顶层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中层设立可持续发展或ESG委员会统筹协调,执行层由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可持续相关目标与高管薪酬的挂钩情况,并说明短期、中期、长期时间范围的界定方法。
3. 议题定位总结
气候风险属于强制且详细披露的议题;反贪腐/反洗钱属于非强制议题,仅在构成重大财务影响时须披露;可持续治理属于强制披露内容。
以上课纲可根据委托企业的行业属性及具体需求进行定制。
注:课纲仅供参考,因准则与政策会随最新动态调整更新,最终课程内容请以陈斌教授现场授课PPT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