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银行全流程信贷风险管理
讲师:卜范涛 发布日期:08-10 浏览量:23
民法典背景下银行全流程信贷风险管理
课程背景:
2021年1月1日,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同时生效实施,至今已一年有余。从这一年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判决结果的风险数据来看,一是银行作为被告的比例明显上升,二是银行败诉的比例明显增加,另外商业银行集体违规的“窝案”事件明显上升。导致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与近年来我国立法进程加快,一些相关法律条文作出重大调整有关;也与商业银行许多从业人员不学习、不了解和不适应这些法律规制变化有直接关系。《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实施,对银行许多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银行许多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都被重新定义。然而银行从业人员对这些影响却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员工对民法典学习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员工开展业务时不得不“带病作业”,银行信贷业务上升也有其必然性。如何在民法典新规制下,有效、合规有效地开展全流程信贷风险活动,成为当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培训对象:
行长及各业务网点负责人、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信贷部、合规部从业人员
授课方式:
知识讲解、案例分析讨论、互动交流、多媒体运用
课程时间:2天
培训目标:
学习民法典知识,了解并掌握民法典与即将废除的九部法律之间的关系,重点是掌握那些作出重大调整的内容条款内容,及其调整后可能给银行信贷业务带来的困惑和风险,能够识别这类风险,并有能力对这些风险进行管控。尽快适应民法典变化,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培训大纲:
一、民法典对贷前尽职调查的影响
1、民法典背景下民事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风险管理
民事主体资格的确认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
2、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侵犯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3、民法典背景下担保物权尽职调查风险管理
银行如何应用民法典承认非典型担保的效力认定
民法典新增房屋居住权对银行担保业务的影响
民法典仍未明确保担保人之间追偿问题银行怎么办
民法典动产质押优先受偿权实现时间的规定
民法典学校医院担保主体资格的规定
民法典租赁转移占有规定与倒签租赁合同风险防范
民法典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对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民法典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抵押债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规定
民法典同一财产设定多个抵押拍卖后受偿顺位是怎样的
民法典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以后银行继续放款的风险
民法典背景下单质押的风险防范
二、民法典贷中合同审查的规定及其对信贷业务影响
民法典较之以前合同法合同成立要件之规定
民法典场景下提前收回贷款可否向债务相对人追偿
民法典背景下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民法典背景下合同登记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关于合同预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
民法典债务人部分偿还履行债务顺序的确定
担保合同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担保给银行合同风险
三、民法典对贷后管理与不良清收的影响
1、民法典下借新还旧风险防范
担保人能否以不知晓借新还旧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民法典下借新还旧担保人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并登记
民法典背景下如何防范新增担保人脱保
民法典流质(押)条款合法化对银行的影响
2、民法典下以物抵债风险防范
民法典下以物抵债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下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可否反悔
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抵债协议法院是否出具调解书
法院出具调解书是否有物权变动效力
3、民法典下破产清算债权实现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下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对破产程序的影响及实务要点
管理人接管实务与规范
财产调查及处置应注意的关键点
破产债权冲突与清偿顺位
4、民法典下担保物权实现的法律风险防范
民法典新增房屋居住权对银行担保业务的影响
民法典下保担保人代偿后可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民法典动产质押优先受偿权实现时间的规定
民法典租赁转移占有规定对“倒签租赁合同”的影响
民法典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对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民法典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抵押债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规定
民法典同一财产设定多个抵押拍卖后受偿顺位是怎样的
民法典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以后银行继续放款的风险
民法典背景下单质押的风险防范
最高额担保抵押物被第三方查封后放款的风险
民法典增加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条款银行有哪些风险
民法典背景下债务转让需经担保人同意吗
债务人提前终止授信合同可以向担保人追责吗
课程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