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应对
讲师:卜范涛 发布日期:08-10 浏览量:8
新公司法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应对
课程背景:
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新公司法)获得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许多法条较之前有作了很大调整,比方横向人格否认制度、注册资本五年内缴足、股东查账权的完善、股东“失权”情形、公司简易注销、强制注销制度等,都有许多新变化,这些变化及对金融业务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尤其是对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影响尤为突出了解这些新变化,对银行信贷业务规范化、合规化管理以及防范法律风险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培训目标:
学习了解新公司法主要内容及其变化,了解这些新条款规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重点学习和了解公司法修订及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对公信贷业务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及银行的应对措施从出资制度及出资责任的变化、董监高及实控人责任的变化、公司注销及人格否认制度的变化等维度等维度,把相关法律规定与信贷业务紧密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信贷业务的合规风险问题
授课对象
银行中高层管理者内控合规部、营运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信贷部部门负责人客户经理
课程时间:2天
大纲内容
一、新《公司法》修订重点解读
前言:公司法修订背景、立法倾向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股权转让
公司筹资
公司治理
公司变动
二、公司法修订及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
1、总揽:新公司法修订体系性解读
新公司法修改《修订)沿革及主要制度简析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增制度剖析
公司法基本制度变化分析
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变化分析
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权责变动分析
公司法其他制度变化分析
2、公司法修订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
新公司法与《商业银行法》的逻辑关系
新公司法中资本与股东制度变化对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的影响
新公司法中公司治理结构变化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新公司法中董监高权责变化对商业银行董监高履职的影响
新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则变化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的影响
3、新公司法修订对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影响
理解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下作为公司的交易对手
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下信贷业务领域注意事项
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下国有企业客户注意事项
三、新公司法对信货对公业务的重大影响及风险防范
1、新公司法对信贷业务意义重大
公司法范畴对于信贷业务的合规化发展至关重要
以公司法为视角解读信贷风险更有优势
新公司法有关信贷风险有哪些重大变化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在信贷活动中的行为后果
新增: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比之前有所扩大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其管理职务时,其法定代表人身份需一并辞任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
贷款人对法定代表人及员工职务行为的必要审查事项
3、股东突破有限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正确理解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
贷款人有必要识别实际控制人
公司人格否认案例
3、贷款人可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新增:自公司成立起认缴期不得超过五年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
债权人关于认缴期未届满有权加速到期
4、贷款人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公司决议的必要审查义务
公司担保必经决议否则无效
贷款人审查公司决议时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
如何正确选择决议机构
如何审查召集程序
如何审查表决方式
贷款人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查事项
贷款人关于国有独资企业对外担保的审查事项
公司决议事后无效、撤销或不成立对已发生的公司担保有何不利影响
5、借款人股东抽逃出资逃避债务的防范措施
股东抽逃出资的常见情形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新增:董监高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
债权人对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有何救济途径
股东抽逃出资典型案例:A股东抽逃出资,应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借款人股东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的防范措施
股东在借款或担保期间发生股权转让,对贷款人有何不利影响
新增:股权转让时未届认缴期,谁来承担出资义务
新增:股权转让时已届认缴期但未履行出资义务,谁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典型案例:A股东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不免除其出资义务
7、贷款人对于贷款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的救济路径
公司合并、分立后的债务由谁承担,债权人如何救济
公司减资对债权人有何影响以及如何救济
公司解散后的债权清偿顺序是如何排序的
新增:清算组成员由董事组成及未清算的法律后果
新增:股东虚假承诺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的法律后果
恶意减资和注销公司典型案例:A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课程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