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课纲

讲师:严峻 发布日期:04-07 浏览量:4


供用电合同课程大纲

【学习目的】



供用电合同是以法律为依据,供用电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明确双方在供用电关系

中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双方结算电费的法律依据,包括供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就

电力供应与使用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函、意见、承诺

、答复等;广义的供用电合同还应包括另行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电费电价结算协议

、错避峰协议及用户资产移交或委托维护协议等。





本课程明确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作用、原则和基本内容及签订程序。明确供用电合

同的定义,熟悉供用电合同的构成及影响因素。掌握制定供用电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管

理原则。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供用电合同的条款;熟悉合同中签订的基

本业务;通过案例训练学生具备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专业技能,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员与用户签订合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授课方式】

理论精讲+小组研讨论+案例分析+视频分享

【学习对象】

电网营销企业员工

【课程时长】

1天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供用电合同概念

培训内容:

掌握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全面认识供用电合同中包含的内容与特点。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

条)

第二部分:供用电合同的分类

培训内容:供用电合同分类:



根据供电方式和用电需求的不同,供用电合同分为:高压、低压、临时、委托转供电、

趸售和居民六种供用电合同形式。

第三部分:供用电合同的条款

培训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

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

任等条款。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3条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 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 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 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 合同的有效期限;

6、 违约责任;

7、 双方共同认为 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四部分:供用电合同的履行

培训内容: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合同,通过当事人履行合同,达到用电人

以用电方式满足生产或消费需求,供电人收取电费的目的。

第五部分:供用电合同变更与解除

培训内容:《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

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必须依法经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供用

电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

2、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

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3、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六部分:根据案例签订供用电合同

1、给定条件:客户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客户电源接入点

、电压等级、线路名称、T接点杆号、产权分界点、计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计算倍率

、准确等级等),空白供用电合同。

2、根据客户基本信息,正确填写合同基本信息、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负荷特性、

供电方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

分、用电计量、电量的抄录和计算、电价电费、合同效力、调度通讯、争议解决、特别

约定、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购电制电费缴纳协议书等合同基本条款。

3、完成合同签署页,正确填写供电人、用电人、供用电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及地点、双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账号

、税号等信息。

4、根据客户基本信息,正确绘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要求从电源接入点至

客户受电变压器之间的联结示意图,电源接入点开关设备的双重编号、线路双重编号、

变压器容量、清晰正确的产权分界点。

5、补充完成合同其余约定项相关条款空白。包括合同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中计量

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电费支付及结算,第二章双方的义务,第三章合同变更、转让和

终止,第四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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