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课纲
讲师:严峻 发布日期:04-07 浏览量:4
供用电合同课程大纲
【学习目的】
供用电合同是以法律为依据,供用电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明确双方在供用电关系
中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双方结算电费的法律依据,包括供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就
电力供应与使用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函、意见、承诺
、答复等;广义的供用电合同还应包括另行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电费电价结算协议
、错避峰协议及用户资产移交或委托维护协议等。
本课程明确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作用、原则和基本内容及签订程序。明确供用电合
同的定义,熟悉供用电合同的构成及影响因素。掌握制定供用电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管
理原则。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供用电合同的条款;熟悉合同中签订的基
本业务;通过案例训练学生具备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专业技能,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员与用户签订合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授课方式】
理论精讲+小组研讨论+案例分析+视频分享
【学习对象】
电网营销企业员工
【课程时长】
1天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供用电合同概念
培训内容:
掌握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全面认识供用电合同中包含的内容与特点。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
条)
第二部分:供用电合同的分类
培训内容:供用电合同分类:
根据供电方式和用电需求的不同,供用电合同分为:高压、低压、临时、委托转供电、
趸售和居民六种供用电合同形式。
第三部分:供用电合同的条款
培训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
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
任等条款。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3条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 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 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 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 合同的有效期限;
6、 违约责任;
7、 双方共同认为 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四部分:供用电合同的履行
培训内容: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合同,通过当事人履行合同,达到用电人
以用电方式满足生产或消费需求,供电人收取电费的目的。
第五部分:供用电合同变更与解除
培训内容:《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
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必须依法经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供用
电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
2、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
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3、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六部分:根据案例签订供用电合同
1、给定条件:客户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客户电源接入点
、电压等级、线路名称、T接点杆号、产权分界点、计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计算倍率
、准确等级等),空白供用电合同。
2、根据客户基本信息,正确填写合同基本信息、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负荷特性、
供电方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
分、用电计量、电量的抄录和计算、电价电费、合同效力、调度通讯、争议解决、特别
约定、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购电制电费缴纳协议书等合同基本条款。
3、完成合同签署页,正确填写供电人、用电人、供用电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及地点、双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账号
、税号等信息。
4、根据客户基本信息,正确绘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要求从电源接入点至
客户受电变压器之间的联结示意图,电源接入点开关设备的双重编号、线路双重编号、
变压器容量、清晰正确的产权分界点。
5、补充完成合同其余约定项相关条款空白。包括合同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中计量
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电费支付及结算,第二章双方的义务,第三章合同变更、转让和
终止,第四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