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涉税条款解析及控税之道

讲师:周雅卉 发布日期:12-25 浏览量:79
第一讲:认识民法典之合同编


一、合同编在民法典的重要位置


——民法典共1260条,其中直接合同法条526条占42%,间接合同法条121条占9%,共647条占比51%


二、合同编的5大变化


1. 删除了“合同的保全”,增加了保证合同


2. 典型合同中新增了保理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


3. 原“居间合同”更名为“行纪合同”


4. 新增2类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5. 新增了合同目的条款


模板1:合同目的条款拟定模板


三、合同编5大涉税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 明确了发票在交付标的物和付款中的作用


2. 规定了针对同一动产订立多重合同的交付顺序


3. 规范质保期间的质保金及合理费用的请求支付情形


4. 细化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5. 明确了分期付款模式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讲:买卖合同通用涉税条款精细化解析及控税之道


一、买卖合同中的5大关键涉税条款


1. 合同主体:纳税人(谁交税)


2. 标的物:课税对象(交啥税)


3. 合同价款/违约条款(交多少税)


4. 结算方式:(什么时候交税)


5. 单证条款:(开什么票)


二、6类合同主体及适用税收政策的适用


分类1:单位和个人


互动讨论:王总将资金、房资无偿借给公司使用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分类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分别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项目能开具的4种发票


——1%专票、1%普票、3%专票、0.5%专票


3)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忧患变化


应用案例:采购无差别点分析


工具:采购无差别点系数表


分类3: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


1)小微企业的标准


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优惠政策变化


分类4:中小微企业及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分类5:总公司与分公司


——民事不独立、会计可独立、增值税独立、所得税汇总


分类6:母公司与子公司


——所有均独立(建筑业例外规定)


三、标的物涉税条款


1. 交易环节征税概括:14种税、生产环节、批发零售环节


2. 同一合同涉及多个标的物,必须在合同中分清是混合还是兼营


3. 兼营的税收规定


案例:某农业企业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合同未分开造成多交税


4. 混合税收规定


案例:美容院销售美容产品并提供美容服务,是兼营还是混合(依主业来确定)


5. 混合和兼营特殊规定


1)上海、深圳、河北对混合和兼营的地方性规定


2)总局公告2017年11号和总局〔2018〕42号在建筑行业和机器生产企业的适用


四、合同价款涉税条款


1.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顺序


2. 价格明显偏低的司法认定标准


依据:法[2021]94号


3.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价格明显偏低但有合理商业目的的4种情形


4. “无偿赠送”和“买赠销售”财税处理:会计、增值税、所得税、发票


应用案例:最优销售方案分析


5. 价外费用的构成三要素:合同已执行、只存在于销售方、必须与销售有关


案例:将“现金折扣”转换为“违约金”,节约增值税


案例:将“利息”转换为“违约金”,节约增值税


6. 开票人员识别“价外费用”的技巧


合同模板:在发票开具上标识


7. 合同未明确约定是否含税,司法中实际判断与税法原理有差异


模板:分别约定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节约印花税


8. 包税条款的合法性


依据:(2019)黔05民终4360号


9. 拍卖合同中必须明确是否税费承担方


依据:法释〔2016〕18号


10. 包费用条款控税之道:按净额签订合同


五、税率涉税条款


合同模板:税率频繁变动,合同条款拟定模板


案例:是否开具原税率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结算方式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1. 4个常见结算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预收款、分期付款、委托代销、


稽查案例:沈税稽二罚(2023)133号,某拍卖合同约定不清,被罚3倍税款


2. 不同结算方式下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2种收款方式在实务中的判别:直接收款方式和预收款方式


合同模板:明确直接收款和预收款的不同情形


七、发票涉税条款


互动讨论:发票和会计记账是否有关系?发票在税收的中的作用?


1. 发票条款应明确的4大要素


——发票类型、税率、开票时间、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约责任


案例:十税稽罚〔2024〕4号,提前开具发票被罚


2. 约定不明确的2种常见情形及处理实践


1)未约定先付款还是先开票,买方不能以卖方未开票为由拒绝付款


依据:(2018)闽民申3826号


2)由于销售方的原因不能给付增值税发票的,购买方可以此作为损失要求销售方赔偿


依据:《最高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疑难案件问题》


合同模板:未按时
● 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4大新变化,帮助企业高效把控合同的法律风险


● 全面把握合同涉税条款,从定价、付款、发票、赔偿、补偿等各环节把控涉税风险


● 通过10大经典案例打通合同控税之道,剖析税务问题,促进税务合规与经济效益双赢


● 掌握5大实操合同模板,固化合同条款,减少合同争议,提升合同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一讲:认识民法典之合同编


一、合同编在民法典的重要位置


——民法典共1260条,其中直接合同法条526条占42%,间接合同法条121条占9%,共647条占比51%


二、合同编的5大变化


1. 删除了“合同的保全”,增加了保证合同


2. 典型合同中新增了保理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


3. 原“居间合同”更名为“行纪合同”


4. 新增2类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5. 新增了合同目的条款


模板1:合同目的条款拟定模板


三、合同编5大涉税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 明确了发票在交付标的物和付款中的作用


2. 规定了针对同一动产订立多重合同的交付顺序


3. 规范质保期间的质保金及合理费用的请求支付情形


4. 细化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5. 明确了分期付款模式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讲:买卖合同通用涉税条款精细化解析及控税之道


一、买卖合同中的5大关键涉税条款


1. 合同主体:纳税人(谁交税)


2. 标的物:课税对象(交啥税)


3. 合同价款/违约条款(交多少税)


4. 结算方式:(什么时候交税)


5. 单证条款:(开什么票)


二、6类合同主体及适用税收政策的适用


分类1:单位和个人


互动讨论:王总将资金、房资无偿借给公司使用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分类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分别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项目能开具的4种发票


——1%专票、1%普票、3%专票、0.5%专票


3)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忧患变化


应用案例:采购无差别点分析


工具:采购无差别点系数表


分类3: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


1)小微企业的标准


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优惠政策变化


分类4:中小微企业及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分类5:总公司与分公司


——民事不独立、会计可独立、增值税独立、所得税汇总


分类6:母公司与子公司


——所有均独立(建筑业例外规定)


三、标的物涉税条款


1. 交易环节征税概括:14种税、生产环节、批发零售环节


2. 同一合同涉及多个标的物,必须在合同中分清是混合还是兼营


3. 兼营的税收规定


案例:某农业企业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合同未分开造成多交税


4. 混合税收规定


案例:美容院销售美容产品并提供美容服务,是兼营还是混合(依主业来确定)


5. 混合和兼营特殊规定


1)上海、深圳、河北对混合和兼营的地方性规定


2)总局公告2017年11号和总局〔2018〕42号在建筑行业和机器生产企业的适用


四、合同价款涉税条款


1.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顺序


2. 价格明显偏低的司法认定标准


依据:法[2021]94号


3.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价格明显偏低但有合理商业目的的4种情形


4. “无偿赠送”和“买赠销售”财税处理:会计、增值税、所得税、发票


应用案例:最优销售方案分析


5. 价外费用的构成三要素:合同已执行、只存在于销售方、必须与销售有关


案例:将“现金折扣”转换为“违约金”,节约增值税


案例:将“利息”转换为“违约金”,节约增值税


6. 开票人员识别“价外费用”的技巧


合同模板:在发票开具上标识


7. 合同未明确约定是否含税,司法中实际判断与税法原理有差异


模板:分别约定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节约印花税


8. 包税条款的合法性


依据:(2019)黔05民终4360号


9. 拍卖合同中必须明确是否税费承担方


依据:法释〔2016〕18号


10. 包费用条款控税之道:按净额签订合同


五、税率涉税条款


合同模板:税率频繁变动,合同条款拟定模板


案例:是否开具原税率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结算方式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1. 4个常见结算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预收款、分期付款、委托代销、


稽查案例:沈税稽二罚(2023)133号,某拍卖合同约定不清,被罚3倍税款


2. 不同结算方式下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2种收款方式在实务中的判别:直接收款方式和预收款方式


合同模板:明确直接收款和预收款的不同情形


七、发票涉税条款


互动讨论:发票和会计记账是否有关系?发票在税收的中的作用?


1. 发票条款应明确的4大要素


——发票类型、税率、开票时间、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约责任


案例:十税稽罚〔2024〕4号,提前开具发票被罚


2. 约定不明确的2种常见情形及处理实践


1)未约定先付款还是先开票,买方不能以卖方未开票为由拒绝付款


依据:(2018)闽民申3826号


2)由于销售方的原因不能给付增值税发票的,购买方可以此作为损失要求销售方赔偿


依据:《最高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疑难案件问题》


合同模板:未按时支付发票税款损失约定条款


3. 避免收到异常发票的3大法宝


——交易真实、合同流与发票流一致、完善自身纳税信用


4. A级纳税人收到异常发票的优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八、技术转让合同免征增值税对合同条款的要求





第三讲:租赁合同涉税条款精细化解析及控税之道


一、租赁合同之民法典规定


1.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2. 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的法律关系


3. 会计上对租赁的分类


——出租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承租人不做区分


4. 税法上对租赁的分类


——租赁双方均按形式重于实质的原则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二、租赁合同之印花税


1.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交纳印花税


2. 按经营租赁合同交纳印花税的4类常见的租赁合同


——土地、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


3. 房屋租赁合同交纳印花税的3种常见情形


——明确租金、变更合同、未明确租金


三、融资租赁合同之增值税要点


1. 融资租赁业务涉及13%、9%、6%、5%多个税率


2.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纳税人可以采取差额征税


3. 满足条件的融资租赁享受增值税优惠


4. 租赁期满,视租赁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增值税处理不同


5. 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发票要求:全额开票或差额开票


四、经营租赁合同之增值税要点


1. 特定不动产租赁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合同应明确


互动讨论:由于承租方未续租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出租方需要交增值税吗?


互动讨论:出租方违约支付给承租方的赔偿金,承租方需要交增值税吗?


依据: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2. 三种与租赁服务易易混淆的服务区分要点


1)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是“交通运输服务”


2)出租塔吊并配备操作人员是提供“建筑业服务”


3)出租仓库并提供保管人员是提供“仓储服务”


3. 出租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预收租金时开具发票


2)先开具发票再收租金


互动讨论:在合同约定的收租金日期,未收款也未开票,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如何推迟交纳增值税?(修改合同条款)


4. 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的具体规定(数电票表样)


1)数电票开票的要素


2)数电票开票的备注内容


五、租赁合同之企业所得税


——出租方的税务处理


1. 一次性收取的跨年度的租金,可以选择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


2. 融资租赁业务按分期收款销售动产或不动产,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不动产租赁合同之房产税


1. 出租不动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免租期间,房产税按房屋余值交纳


互动讨论:一次性收取跨年度租金的,需要一次性缴纳房产税吗?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按期计算 分期交纳


综合案例:出租不动产税会差异分析


3. 签订有免租期的合同节税控税


七、3种常见的存在税务风险的租赁合同


1. 以租金抵顶费用的租赁合同


2. 关联方无偿使用办公楼的租赁合同


3. 租赁个人房屋承租人包税的租赁合同





第四讲:借款合同涉税条款精细化解析及控税之道


一、借款合同之民法典规定


1. 有效的借款合同形式:借条、借据可以视同借款合同


2. “明股实债”合同中核心条款


3. 借款的2类5种主要形式:


1)外部借款(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2)内部借款(集团成员企业/股东/员工)


4. 金融机构的范围:银发[2009]363号


互动讨论:小额信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吗?法释〔2020〕27号 国税函〔2009〕377号


二、借款合同之印花税


1. 印花税法: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不交印花税


2. 国税地字[1988]3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


三、借款合同之增值税


1. 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区别


2. 三种增值税情况区分


1)集团建立资金池集中管控资金,合同约定收取利息但实际未收利息,存在的纳税风险


2)集团核心企业借入资金后,分拨给孙公司使用,不符合“统借统还”模式免征增值税


3)老板把资金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不应视同提供服务缴纳增值税


3.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借款合同之企业所得税


1. 出借方所得税


讨论互动:关联方无偿借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1)未按期收到利息,企业面临无力交纳税款的困境,应修改合同条款来化解


2)出借方是个人,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股东借款年底未归还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出借方未按时缴纳税的6个典型稽查案例解析


1)个人民间借贷利息交税


2)关联方无偿借款未交税


3)应收利息未记账也未交税


4)无偿借款未视同销售交税


5)预计收不到利息未记账未交税


6)通过法定代表人账户借出资金未收利息未交税


案例解析:出借方未按时缴纳税的典型稽查案例


3. 借入方不得在所得税扣除的5类利息


1)股东未缴足出资对应的利息支出


2)扣除凭证不合法的利息支出


3)资本化利息支出


4)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


5)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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