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语演绎与演释之说

讲师:李新国 发布日期:02-12 浏览量:285


中国汉字与国外的文字不一样,就像一个人似的,随着时代的变化就会表达出新的智慧与能量。

中国的汉字与词或名句就像一个人的名字一样,既有灵,又有魂。我们用工具书或著作记载下来的那一部分为魂,在产生这个词句字的时候,灵与魂所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灵就默默的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就叫演绎;还有一种情况是字句并没有变,随着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感悟到了某一词句的新意,这就叫演释。现在通过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一.官司打输与打入

官司打输是一个书语,官司打入是一个民间土语,如果你不懂得入输的演变过程就会说,用入是错的,输字才是对的,其实,这里是有一个很科学的演变过程的,这个演变过程就叫演绎。

我们知道入与人是一个形相似意相反的字,在打官司之前,矛盾的双方都说对方不是人,不是人就是入了,那么,入指的是什么?我们看《东方阴阳学》里的一段古诗就会明白的:神魔同身居,对立又统一;神长是人字,魔长是入字;入字一出现,魔便掌了权。当魔掌了一个人的司令部之后,这个人就会干出很多不是人干的事儿来了,这时人的特性就是入了。这就是说,一个人是有长处与短处组成的,在神主导司令部时,长处多,短处少,就是人;当魔掌权时,短处多,长处少,人字就变成了一个入字了。所以,在打官司之后,民间对输的一方称官司入了,所表达的意思是,这个人做了不是人做的事了,是魔做的事了。在古代货币以货流通为主时,对入理的一方要赔偿有理的一方,赔物时要用车把东西送给对方,就叫输,这就是入理输物。由于输物为终端,后来就把入理的一方说成是输了;输含有入理与赔物的双重含义。

二.关于“学而时习之”的演释

“学而时习之”是孔圣人的一句名言,在教科书上是说,“学过的东西而且要时常复习它,温习它”;曾仕强老师解释为“学习而关键的是要时常养成好的习惯”;净空大师讲的是“学习过的知识而要时常去实习实践”;还有一种是我的老师讲的,“学习而要时常熟悉客观现实的变化规律与需求”。

     我们如果用对错来比较评论那就错了。因为这是演释。演释就是站在不同的位置或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来看待这个词句的。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也是民族智慧的结晶。

请看每个演释的科学之处,学过的东西而要时常去温习它,显然指的是学校里的学生,不温习就不会加深记忆;第二种演释是凡指的,不管是学校的学生还是社会上的所有人,学习而时常要养成好的习惯;第三种演释是学生已经处于毕业阶段了,发现和掌握了好的理论,这时需要的是实践,再好的理论如果不与实践相结合就难以产生效果和验证;第四种是学生已经进入到了社会,要为社会排忧解难的,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发展变化,去学习能够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理论和技术。

中国的汉字与文化是什么?没有人能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如果把《东方阴阳学》看透了定义自然就有了。

中华太极图就是宇宙的灵魂,中国的文化就是宇宙的语言,中国的汉字就是宇宙的词素,中国的汉字是天人合一的产物。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文字敢公开声明代表了宇宙语言的,唯有中国的文化。太极的演变与人类历史的变化同步而一致,利用中国的汉字就能说出宇宙的奥秘与社会的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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