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与解读

讲师:刘小明 发布日期:11-06 浏览量:344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与解读

课程背景

◆本课程的设计是以2021年6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重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可以全面了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对主要

负责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硬性要求,并掌握如何在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下,采取必

要的行为和措施,合理规避存在的安全风险。



课程收益

◆了解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

◆清晰新法对公司领导层面的安全主体责任及履职的最新要求。

◆掌握新法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课程对象

企业所有管理人员与员工。



课程形式



讲解+视频分享+案例分析+经验分享+讨论互动+练习。



培训时长

一天(6小时)



课程大纲

一、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订重点内容回顾

1、基本框架内容的修订

2、奠定《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地位

3、立法目的改变

4、安全生产方针改变

5、五方工作机制改变

6、确立一岗双责法律

7、谁验收 谁负责

8、红线意识

9、处罚力度改变

10、确立安全生产标准化

11、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2、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

14、明确了劳务派遣相关要求

1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背景

1、习近平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2、修订的重要依据

3、《改革意见》内容解读

4、十八大新要求内容解读

5、机构改革,应急管理部成立内容解读

6、十九届四中全会新要求内容解读

7、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

8、刑法修正案的配套出台

三、2021年《安全生产法》基本框架

1、三方协商,相互制约

2、五方工作机制,有所侧重

3、第一章 总则

4、第二章 企业责任           雇主(生产经营单位)

5、第三章 职工权益工会作用   雇员(由工会代表)

6、第四章 国家责任           政府(主管部门)

7、第五章 事故应急调查

8、第六章 法律责任          

9、第七章 附则

四、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前后对照

1、此次共修改34条 增2条 

2、有变化条款占总条款数的32% 

3、增加修改内容解析,保留内容意义

第一章总则              16条 修改4条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保障  32条 修改8条

第三章从业人员权利义务  10条 修改1条

第四章监督管理          17条 修改9条

第五章事故应急调查      11条 修改4条   

第六章法律责任          25条 修改7条 增1条

第七章附则               3条 变序1条 增1条



五、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改了42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1、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增加了

(1)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2)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4)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

2、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增加了

(1)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2)高位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1)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

(2)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3)“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6)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

(1)要求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2)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

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3)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

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义务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罚款金额最高(事故罚款)

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事故罚款 至30万元至1亿元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2)处罚方式更严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现行法:先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修改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

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惩戒力度更大

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

戒措施

6、安全生产法之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员安全责任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

好安全生产的局面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双重预防机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

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引发事故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受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

工的双重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3)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

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



7、安全生产法之矿山安全

(1)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2)严格动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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