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公司法》下企业全价值链的财税管控与风险应对

讲师:陈立文 发布日期:06-28 浏览量:446


2024新《公司法》下企业全价值链的财税管控与风险应对
(大纲)
【课程背景】
新《公司法》将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可能遇到哪些重大的财务、税务、内控风险?
从企业财税管控角度分析,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法务部、内控内审部以及公司管理层需要提前开展哪些工作?
欢迎各位学员参加本次面授课程学习,我们将以大量案例形式为大家做出一一分析和规划。
【本次课程收益】
全面掌握新《公司法》主要变动内容。
从企业全价值链的角度,进行财税管控分析。
全面提升学员的组织力,协调力,风险管控力。
【本次课程适合群体】
会计,税务专员,内审专员,法务专员。
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内审经理,法务经理。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内审总监,法务总监。
【课程大纲(精华内容)】
一、完善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大规模减资、撤资财税风险大(案例)
1.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过渡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财税案例分析】出资期限过渡期如何设置,相关风险有哪些?
【财税案例分析】股东减资或撤资涉及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征免分析。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转让受限股等类别股。
【财税案例分析】限售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财税案例分析】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3.允许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财税案例分析】税前亏损弥补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财税案例分析】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涉税问题分析。
4.规定简易减资制度,允许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财税案例分析】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涉税问题分析。
5.增加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财税案例分析】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承担责任,相关的资产损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二、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地位,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和风控建设(案例)
1.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风控案例分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新《公司法》中突现了其重要地位,各类公司今后风控工作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2.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了规定。
【风控案例分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成为有权部门。
三、加强股东权利保护,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财务监督更加严格(案例)
1.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财税案例分析】公司应保证一个账套和统一的结算系统,将公司购销资金通过(股东,高管,购销人员)的个人银行卡(个人微信,支付宝)结算涉及违反《公司法》和《税法》的风险。
【财税案例分析】新《公司法》重塑公司财务监督制度!
2.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税案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所隐藏的所得税风险。
四、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信息共享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加强税务监督与管控,做到放、管、服三者的统一(案例)1.新设公司登记一章,明确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财税案例分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2.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明确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和表决的法律效力。
【财税案例分析】金税四期下,工商、税务、银行、其他行政机关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企业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
3.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
【财税案例分析】股东以股权出资涉及的税收问题。
【财税案例分析】股东以债权出资(债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
【财税案例分析】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
【财税案例分析】企业或者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财税案例分析】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
4.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财税案例分析】设立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的相关房产,土地契税优惠问题。
5.完善公司清算制度,明确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
【财税案例分析】公司清算涉及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征管规定。
【财税案例分析】企业重组涉及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优惠问题。
6.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方便公司退出。
【财税案例分析】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涉及的税务清算等征管问题。
【财税案例分析】公司在存续期间如有偷漏税行为,股东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偷漏税款承担连带责任。
【课后互动,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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