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分及货币鉴别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培训大纲
讲师:张林 发布日期:06-05 浏览量:423
银行现金全额清分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行各营业网点人民币全额清分工作,全面贯彻“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现金清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 全额清分指营业网点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寄库行回笼款)的人民币必须全部经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清分设备进行清分。
第三条 10 元及以上面额纸币必须全额机械清分,5元及以下券别纸币,如不适合使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第四条 分行辖内营业网点目前采用自主清分模式,即:营业网点配备小型清分机,对柜台收入人民币现金交后台清分后对外支付。
第五条 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制定人民币现金清分各类业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检查辖内营业网点人民币现金清分工作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辖内营业网点负责调拨领入、柜面收入和自助设备回笼等现金的清分、挑残和整点工作:负责柜面对外支付或用于 ATM 机加钞必须使用经清分整点后符合要求的现金;负责清分机的日常清洁和维护;负责保持现金清分整点工作场所的清洁;负责人民币冠字号码数据的上报和相关报表的填报。
第二章操作规定
第十条 人民币现金清分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制度清分现金,提高人民币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
(二)办理现金清分整点,严禁挪用,做到账实相符;
(三)负责柜面对外支付和自助设备配款现金均记录冠字号码;
(四)负责在有效监控范围下完成现金清分整点工作;
(五)对清分过程中发现的新型假币或可疑币应及时报告;
(六)其他。
第十一条 操作流程
(一)每日营业前检查人民币清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二)在指定区域内完成人民币清分工作;
(三)清分整点现金必须做到“五好钱捆”标准,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四)整点清分好的现金必须与未整点清分的现金进行有效区分。杜绝因“坐支”形成的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的现象发生;
(五)清分整点用于自助设备的人民币现金需符合“无假币、无残损币、七成新以上”要求;
(六)缴存代理寄库行回笼款应经过全额清分,杜绝夹带假币现象;
(七)清分整点结束后,现金应及时移入保险箱。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待成捆成把后调缴至现金寄库行;
(八)及时将记录的冠字号码数据传至指定电脑上,便于进行查询,同时保证冠字号码等各数据准确、完整、全面;
(九)冠字号码信息至少保存三个月,并确保数据的安全;
(十)严格执行冠字号码检索制度。营业网点安排人员每个营业日从自助设备和柜面分别取出若干张钞票,查询冠字号码是否存在。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
(一)清分机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具,保证机具完好。对人为造成机具损坏责任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为保证机具正常运转,现金清分人员与厂家维保人员加强联系,确保使用人掌握机具性能,学会使用、保养技术。
(三)现金清分人员配合厂家及时升级防范假币技术参数。
假币收缴、解缴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及依据
2、适用范围
3、术语定义(假币,鉴别,收缴,鉴定,误收,误付)
4、主动上缴
5、管理主体
6、贵金属鉴定
第二章货币鉴别
1、鉴别义务
2、金融机构职责
3、误付责任
4、误付处理
5、实物管理
第三章假币收缴
1、收缴义务
2、柜面收缴
3、报告机制
4、保管方式
5、实物管理
6、现金自助设备收缴
7、异议处理
第四章假币鉴定
1、鉴定责任
2、鉴定要求
3、办理时限
4、鉴定业务
5、结果反馈
6、鉴定条件
7、授权公示
8、异议处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1、监督责任
2、内控制度
3、数据上报
4、检查事项
第六章法律责任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第一章不宜流通人民币硬币行业标准
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变色变形,图案模糊,尺寸、重量发生变化,影响正常流通的人民币纸币.
(一)污渍,人民币纸币在流通过程中因受到侵蚀,形成票面局部污渍,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二)脱墨,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部分或全部褪色,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三)缺失,人民币纸币票面缺损,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四)粘贴,人民币纸币票面粘贴有胶带、纸张及其他物质,无法在不损害票面的情况下除去,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五)撕裂,人民币纸币票面撕裂,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六)拼接,一张人民币纸币损坏为2部分(含)以上,通过粘贴等方式,按原样连接的,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七)变形,人民币纸币形状、尺寸发生变化,票幅长边与标准规格相差2%以上,或票幅宽边与标准规格相差4%以上的,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八)涂写,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人为的文字、图画、符号或其他标记,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九)皱折,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皱褶、折痕,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十)碳化,人民币纸币因受高温作用,形成票面局部纸张炭化,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第二章不宜流通人民币硬币行业标准
(一)规格,直径、重量变化5%,厚度变化10%
(二)污渍
(三)磨损
(四)变色,在流通过程中因自然氧化、火烧等原因,使币面色泽发生较大改变、图案模糊不清,或光泽度变暗,影响辨别面额或真伪的。
(五)变形,在流通过程中出现扭曲、弯折、凸起、凹坑或其他变形,其最低面直径与最高面直径差值大于1mm,或整体厚度与标准边部厚度差值大于1mm的,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六)孔洞,人民币硬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可见光孔洞
(七)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