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1天)

讲师:许志勇 发布日期:01-23 浏览量:544


《财政部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

与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课程大纲

【课程对象】

1、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融资负责人等中高层管理者;

2、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投资公司等)高级从业人员;【课程模块】

【1】财建〔2020〕428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出台背景

1、实施公司制改革后,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安排

2、财政部《监管办法》:中国邮政分业经营,更好履行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

3、邮政企业公共服务与市场化经营的业务边界还不够清晰

4、国务院关于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5、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6、邮政集团持续推进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建设,便民公益服务不断升级。乡镇邮政局所覆盖率保持100%,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率达到100%。

7、聚焦管资本转职能,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8、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生机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9、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企业资产管理。

截至2019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0.9%、10.5%;资产负债率64.0%,下降0.2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总收入63.5万亿元、利润总额3.9万亿元,分别增长6.9%、6.9%。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改制后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国有独资公司,由财政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2】财建〔2020〕428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解读(一)

邮政集团应当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推动邮政企业做强做优

邮政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策略

提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供给质量,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如何更好地履行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

《企业国有资产法》基本解读

财政部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3】财建〔2020〕428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解读(二)

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市场化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邮政集团应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类核算的机制

邮政企业承担函件业务、包裹业务、机要通信业务、报刊业务、汇兑业务等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收入和支出情况上报财政部

【4】财建〔2020〕428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落实措施

1、结合职责提出任务目标和具体落实措施,

2、明确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间表,

3、相关落实措施安排列入近期重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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