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合同条款的“奥秘”》

讲师:徐宝洲 发布日期:05-04 浏览量:1448


《建设工程中合同条款的“奥秘”》

课程提纲:

为了更加体现造价的重要性,应由市场形成计价方式,由市场主体来自主选择改革方向

,还必须注意法律效力的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以约定的方式为准,就

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来执行,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可以采用参考颁布的

标准进行。所以,合同在约定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中,我们一定要理清并明确把握。

一、合同条款引起纠纷有哪些

1、签约合同价与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及其组成均为含税价。涉及设计、施工、采购等

环节。要明确各自的税率)(新版合同明确了固定总价)

2、开工时间确定

3、对于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

4、现场管理的配合

5、发包人授权的签字权

6、违法分包

7、竣工日期的确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

之日起为竣工日期)

8、暂估价的处理(该招标的未进行招标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9、不可抗力的界定

10、拖欠质保金

11、逾期不结算

12、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

13、索赔时效问题

14、工程垫资的问题(约定利息的支付,高于标准的不支持、没有约定按欠款)

15、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施工合同

16、关于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欠缺主要条款任何一项,合同就不能成立。)(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价款、工程

质量)

17、指定分包的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18、申请竣工验收报告递送(发包人的原因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进入缺陷责任期)



19、工程变更价格争议

以上我们了解了常见的一些纠纷,我们一定要对合同条款进行明确。接下来我们需要了

解合同条款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

二、合同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法律规定(民法典)

1、【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补救】

2、【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3、【变更不明推定为未变更】

4、【违约责任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5、【交付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6、【交付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7、【交付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标的物风险负担】

8、【标的物质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9、【价款数额与支付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0、【支付价款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1、【支付价款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2、【借款利息支付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3、【借款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4、【借款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5、【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6、【保证期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7、【租赁物使用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8、【租金支付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19、【租赁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20、【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21、【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22、【定作人支付报酬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23、【运输合同中包装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三、目前合同条款中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条款认识及重视不够。

2、对合同条款内容的执行力度不够合同。

3、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不合规监督不足。

4、纠纷主要来源于合同中各项条款。

四、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2、做好现场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

3、对合同条款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五、重视合同条款才能规避合同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企业价值

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管理,只有管理好风险,才能带来更大的利益。同时,

风险的存在也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执行合同时,积极处理风险后

果也是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企业价值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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