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三大(工期、质量、建设工程价款)常规管理》

讲师:刘迅 发布日期:05-04 浏览量:943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三大(工期、质量、建设工程价款)常规管理》

【培训目的】

本部分主要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工期以及工程价款等

问题进行讨论与分析,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提出处理的方法和法律依据,旨在提高施工单

位的管理水平。

【培训时间】1天

【培训对象】建筑公司中高层管理者

【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

1.承包人是否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如何认定?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单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是否有效?

3.建设方未将施工图纸送审后因特殊地质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用于减损的合理费用如何承担?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工程质量是否予以保修?

6.超过保修期限,但未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建筑物脱落致他人损害时,施工方是否应承

担责任?

7.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期限的条款是否有效?

8.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主张以何种方式提起?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质量保证金条款能否适用?

10.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处理规则如何适用?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在备案制已经施行的背景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作出

更高标准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12.合同双方约定了工程保修期及质量保修金,即使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了

建设工程,保修期满前承包方是否必然免除其支付保修金的义务?

13.发包人返还保证金后,承包人应否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14.验收合格但尚未交付的建筑工程因自然灾害毁损产生修复费用的风险如何负担?

15.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是否当然排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现明显质量问题的,施工方的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工期常见问题

1.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如何确定?

2.建设工程工期的顺延如何认定?

3.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如何认定?

4.承包人工期延长是否承担责任需要考量哪些因素?

5.施工合同无效,能否直接参照合同约定工期计算相关损失?

6.任意压缩工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

文件?

8.当事人对停工时间未作约定或未达成协议的,停工损失和停工时间应如何确定?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价款常见问题

1.当事人应以何种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2.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应否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结算?

3.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论能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依据?

4.经建设单位聘用的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月报表能否直接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5.如当事人已通过协议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了约定,审计机关所作出的审计报告能否影

响结算结果?

6.承包方非法转包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请求依照合同结算工程款的应否予以支持?

7.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属于违法建筑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或承包人请求参照合

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9.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协议应

否予以保护?

10.双方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对工程价款出具审计报告,一方反悔的应否予以支持?

1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工程款的,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12.建设工程合同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承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发包人在承担违约金责任之

外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

否予以支持?

14.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应否予以支持?

15.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如何处理?

16.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应否予以支持



1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未组织竣工验收,又以工程未验收为由

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应否予以支持?

18.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如何确定?

19.多份施工合同且均无效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20.新增项目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点如何确定?

21.政府部门对工程经费的审定额是否能够作为工程结算结果?

22.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对单价存在争议的,交易习惯对法院认定有无影响?

23.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以合理合法的财政评审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4.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还是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为

准?

25.业主方与施工方约定以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的,应否予以支持



26.施工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在合同相对方无法偿还其工程款的情况下,能否向享有

该工程收益的第三人主张债权?

27.建设工程合同经判定无效,但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否支付承包人工程

价款?

28.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就结算款对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进行了变更的,是否依照

变更后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29.当事人无法就工程结算文件中误计费用作出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误解?

30.当事人对工程款发生变更,但在终提交和审核工程结算书时双方发生争议,并未形成

一致的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的,如何确定双方关于工程款的约定?

31.双方协议对工程奖励费是否包含于工程款内约定不明的,应如何认定?

32.有多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书的,以何作为工程造价依据?

33.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结算协议可否作为建设工程价款的认定依据?

34.当协议书载明工程结算款与对方出具证据证明的总价不符的,以何作为终结算依据?



35.实际施工人请求支付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奖励金的,应否予以支持



36.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协议,

人民法院应否予以保护?

37.工程未整体竣工验收,但施工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经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施工方能否

主张工程结算款?

38.欠付工程款应自何时起计付利息?

39.如何理解建设工程结算协议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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