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当好护薪人

讲师:刘腾飞 发布日期:11-06 浏览量:863


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当好护薪人

【教学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为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课时安排】1天(6个小时/天)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条例》的总体思路

互动讨论:总理为农民工讨薪

问题导向

1.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领域、主要方面、主要环节

2.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3.治理欠薪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突出重点

1.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

2.工程建设领域专门设立专章

案例分享: 南京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六合区七里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

三、压实责任

1.明确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2.属地责任

3.部门的监管责任

案例分享:地方政府不作为将追责

第二讲 《条例》七大亮点解读

一、明确各方责任,构建共治体系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2.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3.部门监管责任

实务操作: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按照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二、用工管理更严格

1.用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

2.用工单位应当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三、清偿主体更清晰

把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用工的清偿责任做了再次明确,即:谁违法谁清偿。

案例分享:河南省查处周口市磊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四、源头预防更实际

1.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实行工程款支付担

3.规定工程款可以按节点拨付,但其中的人工费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案例分享:福建省查处中天城投(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五、总包责任更细化

1.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主管部门预警

3.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4.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5.不得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争议而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案例分享:六合经济开发区保利G86地块工程项目发生民工讨薪过激事件

维权程序更便捷

可依法查阅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等情况

是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或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决定后,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分享:江苏省查处江苏中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七、法律后果更严重

1.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曝光;

2.可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不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存储工资保证金、未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的,可责令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等处罚。

5.分包单位未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及时足额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拒不提供或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可责令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分享:天津市查处安徽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第三讲 《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一、体现我党的初心使命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人民财产安全,是我党立党之初的初心和使命。

二、彰显国家治理的能力

《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案例分享:苏州舜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58万余元。

三、恪守党立法为民理念

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为目标,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案例分享:花样年-喜年中心工程项目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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