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讲师:柯震虹 发布日期:03-13 浏览量:1273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一政府储备物资

【课程背景】

2017年7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政府储备物资》(财会[2017]23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2019年1月1日实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一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这门课程将帮助大家学习和应用政府储备物资准则,顺利做好相关会计处理工作。

【课程对象】

政府行政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财会人员

事业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财会人员

【课程时间】半天

【课程收益】了解政府储备物资准则的适用范围

熟悉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讲量与披露

了解政府储备物资新旧衔接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准则的制定背景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政府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第二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准则的体例构成

第一章总则(第1-4条)

第二章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第5-6条)

第三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第7-13条)

第四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后续计量(第14-21条)

第五章政府储备物资的披露(第22条)

第六章附则(第23-25条)

第三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准则的主要内容

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1)政府储备物资的定义和范围

2)政府储备物资准则的适用范围

3)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主体

4)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条件

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1)购入方式的初始计量

2)委托加工方式的初始计量

3)接受捐赠方式的初始计量

4)无偿调入方式的初始计量

政府储备物资的后续计量

1)政府储备物资发出成本

2)政府储备物资账面余额转销

3) 政府储备物资处置

政府储备物资的披露

新旧衔接

1)首次执行日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2)首次执行日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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