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收入》准则(建安行业)

讲师:贾建军 发布日期:02-29 浏览量:640


2017《收入》准则(建安行业)

课程背景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财政部会计司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至今,其实施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同时我国企业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难点问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也对我国准则的修订提出了要求。2017年财政部推出的《收入》准则,改变巨大,对各行业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我们聘请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专家,开设此次课程,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和建筑安装行业企业高管等对《收入》准则下会计的理解、账务处理,风险规避等知识。

课程收益

解析准则修订亮点,理解政策修订背后的前因后果;

对照新旧准则的差异,为实施新准则做好准备;

评估《收入》准则修订可能带来的实务影响,准确掌握财务合规要求;

通过培训学习找出企业应对新政策的方法技巧;

第一部分: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和历程

Ø IFRS准则修订

Ø 新型经济业务的涌现

2、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Ø 收入确认的条件和标准:控制权转移vs风险报酬转移

Ø 统一收入模型: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Ø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Ø  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与更明确的规定

3、收入准则的修订影响:A+H股经验

Ø 合同权利和履约义务识别是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核心

Ø 实施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差异进一步拉大

Ø 会计职业判断重要性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的五步法模型

1、识别合同

Ø  合同存在的5条件

Ø  收入合同 vs 其他合同

2、识别履约义务

Ø 履约义务的识别

Ø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Ø 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

3、确定交易价格

Ø 可变对价

Ø 非现金对价

Ø 重大融资成分

Ø 应付客户对价

4、交易价格分摊

Ø 分摊方法

Ø 分摊折扣

Ø 分摊可变对价 

新旧准则差异:房地产上市公司披露、建筑业上市公司披露

5、履约时点或者过程中确认收入:建安行业的痛点

Ø 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

Ø 履约进度计量:产出法 vs 投入法

Ø 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新旧准则差异:房地产上市公司披露、建筑业上市公司披露

第三部分: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

Ø  取得合同增量成本

Ø  履行合同成本

Ø  合同成本资本化

2、合同成本摊销和减值

Ø 摊销”

Ø 减值

第四部分:特殊交易

客户有退货权

质保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客户的额外购买选择权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知识产权许可

售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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