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解读

讲师:李可书 发布日期:02-21 浏览量:1059




外商投资法解读

外商投资法解读 1

1. 外商投资数据 3

1.1. 外商投资数量的变化 3

1.2. 外商投资金额的变化 3

1.3. 外商投资领域的变化 3

2. 法律解读 3

2.1. 总体框架 3

2.2. 适用范围 3

2.2.1. 独资或合资设企业 3

2.2.2. 外资的股权权益 3

2.2.3. 独资或合资新建项目 3

2.3. 投资保护 3

2.3.1. 政府规范性文件 3

2.3.1.1. 符合上位法 3

2.3.1.2. 不得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 3

2.3.1.3. 不得设置准入和退出条件 3

2.3.1.4. 不得干涉正常经营 3

2.3.2. 守信 3

2.3.2.1. 政策承诺 3

2.3.2.2. 各类合同 3

2.3.2.3. 改变的损失补偿 4

2.3.3. 外商投资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4

2.4. 投资管理 4

2.4.1. 负面清单制度 4

2.4.1.1.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4

2.4.1.2. 禁止投资领域 4

2.4.1.3. 限制投资领域 4

2.4.1.4. 以外:内外一致 4

2.4.2. 信息报告制度 4

2.4.2.1. 企业登记系统 4

2.4.2.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2.4.3. 安全审查制度 4

2.4.3.1. 影响国家安全 4

2.4.3.2. 最终决定 4

2.5. 法律责任 4

2.5.1. 进入禁止投资领域的 4

2.5.1.1. 责令停止投资 4

2.5.1.2. 限期处分资产 4

2.5.1.3. 没收违法所得 4

2.5.2. 违反限制投资领域的 5

2.5.2.1. 责令限期改正 5

2.5.3. 违反信息报告制度 5

2.5.3.1. 限期改正 5

2.5.3.2. 逾期:罚款10-50万 5

2.6. 特别约定 5

2.6.1. 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 5

2.6.1.1. 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 5

2.6.1.2. (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1.3. 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1.4. 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2. 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限制 5

2.6.2.1.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5

2.6.2.2. 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5

2.7. 与之前法律的关系 5

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5

3. 亮点 5

3.1. 强调内外资一致性 6

3.2.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6

3.3. 简化投资管理程序 6

3.4. 把原来的三法统一起来 6

4. 案例与问题 6

4.1. 美国A公司如何在境内设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6

4.2. 日本B公司在境内的合资公司,如何退出? 6

4.3. 过去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怎么办? 6

4.3.1. 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6

4.3.2. 如何改制? 6



外商投资数据





1 外商投资数量的变化





2 外商投资金额的变化





3 外商投资领域的变化





法律解读





1 总体框架





2 适用范围





1 独资或合资设企业





2 外资的股权权益





3 独资或合资新建项目





3 投资保护





1 政府规范性文件





1 符合上位法





2 不得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





3 不得设置准入和退出条件





4 不得干涉正常经营





2 守信





1 政策承诺





2 各类合同





3 改变的损失补偿





3 外商投资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4 投资管理





1 负面清单制度





1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2 禁止投资领域





3 限制投资领域





4 以外:内外一致





2 信息报告制度





1 企业登记系统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 安全审查制度





1 影响国家安全





2 最终决定





5 法律责任





1 进入禁止投资领域的





1 责令停止投资





2 限期处分资产





3 没收违法所得





2 违反限制投资领域的





1 责令限期改正





3 违反信息报告制度





1 限期改正





2 逾期:罚款10-50万





6 特别约定





1 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





1 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





2 (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3 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4 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 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限制





1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2 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7 与之前法律的关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亮点





1 强调内外资一致性





2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3 简化投资管理程序





4 把原来的三法统一起来





案例与问题





1 美国A公司如何在境内设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2 日本B公司在境内的合资公司,如何退出?





3 过去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怎么办?





1 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2 如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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