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成本核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讲师:潘栋梁 发布日期:02-19 浏览量:1005


建筑业成本核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课程背景】

自从营改增以来,很多建筑企业一直面对着众多难题,诸如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甲供材”“清包工”项目可能只有销项没有进项、企业现有的核算体系不适应。这些无疑让建筑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雪上加霜。因此,怎样对成本进行精确核算和控制成为了考验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新课题。

【课程收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能够了解建筑企业成本的构成,掌握成本管理从核算到分析考核的具体流程,从中找到解决成本居高不下金钥匙。

【主讲内容】

一、建筑业成本核算基础

(一)建筑业成本核算的对象

(二)建筑业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用

5、间接费用

(三)建筑企业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

(四)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与核算程序

1、符合征管需要的会计科目设置

2、销项、进项及其他科目的的正确核算

二、建筑业人工成本的会计核算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账户设置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一般业务会计处理

(四)应付职工薪酬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

1、外部劳务用工模式及劳务费用的会计处理;

2、按照建安发票金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劳务派遣用工劳务费用的会计处理

4、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的选择

5、统一购买工作服的会计处理

6、集体福利发放的财会计理

三、建筑业材料成本的核算

(一)各种材料的成本核算

采购绿化苗木的财税处理

采购砂土石料、商砼的财税处理

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凭证的财税处理

(1)财会﹝2016﹞22号的基本规定

(2)暂估入账相关财税处理

(二)材料费用的分配

1、单个项目领用材料的核算

2、多个不同计税方式项目共用建材的分配核算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归集与分配

租入机械使用费的会计处理

自有机械使用费的归集与分配。

车辆使用费的财税处理

五、建筑企业其他涉税成本问题

(一)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成本划分与进项税抵扣

(二)建筑材料丢失、工程事故等的财税处理

(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财税处理

(四)房屋租金支出的财税处理

(五)初次购进税控设备及后期技术维护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六)工程成本的结转

【主要法规列示】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意见的函》(建办标函﹝2017﹞621号 )

《住建部 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分享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