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维权法律知识解读》课纲

讲师:毕春秋 发布日期:06-13 浏览量:1541


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维权法律知识解读

(2天)



课程背景

你知道

——劳动者的主要权益及其被侵害的表现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所保障的劳动者十大权益及其法律局限是什么

——为什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的试用期权益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吗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处罚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吗

——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应得补偿/赔偿如何及时拿到

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

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企业EAP设计/咨询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您

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范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课程收益:让员工知悉、了解自己合法权益,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课程对象: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事业单位员工



课程特色: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互动演练,突出实战性与实用性



课程大纲

第一编 劳动者的主要权益及其被侵害的表现

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 工资

3. 劳动安全卫生

4.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5. 社会保险和福利

6. 劳动争议

7. 最低工资标准

8. 企业劳动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

9. 劳动者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10. 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严重

11. 劳动者休息权得不到保障



第二编 《劳动合同法》所保障的劳动者十大权益及其法律局限

1.立法宗旨: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扩大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

3.在企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制定、决策中体现职工或工会意志

4.明确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及其与形成劳动关系之间的关联

5.强化对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6.明确界定并强化竞业限制

7.扩大裁员的适用范围,同时加重用人单位裁员的社会责任

8.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范围及标准

9.通过专门规范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充实和强化

10.城乡劳动者一体保护

11. 劳动纠纷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劳动者维权成本高

12. 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3. 劳动争议执行效力的有限性

14.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没有施以严厉的惩罚措施



第三编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7、10、11、14、82条



第四编 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14条



第五编 劳动者的试用期权益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19、20、83条



第六编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22、23、25、36、37、38条



第七编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八编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处罚劳动者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条



第九编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7、48、87条



第十编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



第十一编 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



第十二编 劳动者应得补偿/赔偿可以及时拿到

法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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