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低效不胜任工作员工日常应对、调岗调薪单方解除风险及协商解除面谈沟通技巧--HR必备疑难问题应对及解决方案

讲师:庞律师 曾律师 马晶晶 发布日期:09-19 浏览量:26

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16-17日

培训地点

北京

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23-24日

培训地点

上海

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18-19日

培训地点

北京

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0-21日

培训地点

深圳

培训时间

2025年12月18-19日

培训地点

上海

培训费用

¥4800

赠送积分

4800

培训讲师:
庞律师 曾律师 马晶晶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低效不胜任工作员工日常应对、调岗调薪单方解除风险及协商解除面谈沟通技巧--HR必备疑难问题应对及解决方案


课程费用:4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两天午餐等)

 

【课程背景】

在企业用工管理中,劳动关系解除是纠纷高发环节,尤其是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引发的解除争议,因举证难、程序要求高,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与风险高发区。实务中,许多企业因未明确胜任标准、未留存有效绩效证据、未履行培训或调岗前置程序,导致引发劳动争议,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某种程度上,所有的单方解除,由于证据规则及审判政策导向的问题,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唯有协商解除方才是最安全的选择。对企业人力资源人员而言,辞退员工是一项最难处理,也最艰巨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谈判人员往往因为沟通问题导致谈判陷入僵局,甚至导致双方情绪失控矛盾激化,进而产生劳动纠纷,使前期工作成果付之一炬。沟通技巧和情绪控制技巧是人力资源人员重要的技能之一。如果HR人士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双方心理健康,严重者可能会威胁企业运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此,如何开展有“说服力”的解除谈判, 如何劝服劳动者接受已有的补偿方案?如何通过有效的沟通实现双赢?成为摆在大部分HR面前的难题。

     此外,针对不胜任员工的处理,也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难点与重点所在。如何确定考核指标、如何进行业绩考评,考评后对于低效、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该如何处理?调岗、调薪,还是解雇处理?员工不同意,又该怎么办?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进行调岗、调薪甚至解雇等处理,属于经营自主权、用工自主权的范畴。但是,在劳动关系管理领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合法调岗调薪,有着严格要求,因绩效管理、调岗调薪带来的案件,企业败诉率较高。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自9月1日起实施,在新形势、新的裁判规则下,无论对于未来劳动争议的诉讼结果,还是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合规标准,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若企业未能及时适配新规,将面临更高法律风险。基于此,本次研讨会特邀劳动法领域的实战专家庞律师、曾律师、马律师结合最新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聚焦企业痛点,拆解《司法解释二》新规对解除操作的具体影响,提供可落地的证据留存、程序合规、争议应对方案,助力企业实现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化、规范化,降低用工风险与成本。

 

一、解除管理疑难问题及应对操作实务技巧

(一)试用期解除

1、试用期无法达到公司要求,能否延长试用期?

2、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如何固定?

3、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取证证明?

4、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是一回事吗?

5、试用期内泡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6、轻微违纪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7、试用期间解雇新员工的程序有哪些?

(二)严重违纪解除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中的“严重,如何界定?/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重大损失中“重大”的合理界定?/如何界定 “重大损害”,“重大损害” 是否必须体现为直接的经济损失?

3、如何在制度条款中描述 “一般违纪”“较重违纪” 及 “严重违纪”?

4、撰写违纪违规条款需注意哪些风险细节?

5、规章制度中未列举的行为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

6、能否直接规定 “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类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

8、打架斗殴暴力行为类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

9、不诚信行为类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

10、怎样理解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11、违反请假流程类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

12、利益冲突类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

13、员工被行政处罚的违纪解除与风险防范、员工经常违纪,但都不严重,能否解除?

14、员工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或者被判了刑,劳动关系怎样处理?

15、警告多少次、旷工多少天才可以达到解雇条件?是否允许“累犯”加重制度?

16、如何通过内部调查固定违纪行为?

17、其他无法定性的违纪行为案例详解

18、如何追究 “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 者的法律责任?

19、用人单位在收集问题员工违纪违规证据时,需注意哪些细节?

20、“录音录像” 证据、用人单位内部 OA 系统上的信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21、对于违纪问题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22、续签劳动合同后,能否追究员工上一期劳动合同期内的违纪责任?

23、劳动者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24、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法院有可能推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1、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满足此项条件即可立即解除?

2、岗位撤销、部门撤销、业务外包属于“重大变化”吗?

3、协商变更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四)合同到期终止

1、合同到期前员工开始休病假,如何应对?

2、合同到期时已符合无固定条件,如何应对?

3、合同过期,单位还能终止合同吗?

4、员工退休但不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能终止吗?

5、合同到期,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何应对?是否需支付代通知金?

6、合同终止后,员工说终止前已怀孕,要求回公司上班,如何处理?

7、合同期满但医疗期未满能否终止合同?

二、离职管理中疑难问题及应对操作实务技巧

(一)员工离职(主动及被动)

1、员工提出辞职后30天通知期内,要求撤销辞职,如何处理?

2、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3、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不要30天通知期?

4、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不批准或延期批准吗?

5、合同中能否约定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6、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该如何处理?

7、员工不辞而别,尚未发放的工资公司能否不予发放?

8、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解雇,有可能得到仲裁、法院的支持,用人单位如何做,才有机会降低风险?

9、员工通过短信、微信、邮件、口头提出辞职有效吗?

10、员工辞职后发现怀孕,能否撤销辞职?

11、因员工过失解除,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解除时间如何约定?

(二)离职交接及补偿金

1、员工不来上班、不请假也不交辞职,可以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吗?

2、离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不交回电脑、手机等公司配备物品,如何应对?

3、员工拒绝签署离职证明、解除通知等离职文件如何对应?

4、员工拿了公司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仍去竞争对手公司就业,如何应对?

5、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支付违约金后是否可以继续在同行就业?

6、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物品或扣留工作奖金吗?

7、离职解除协议是否必须明确经济补偿金数额及支付程序?

8、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或变更职位,员工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9、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高温费吗?

10、经济补偿金是否还需分段计算?如何适用封顶条件?如何计算违法解除赔偿金?

 

第二部分 低效不胜任员工解除及合法调岗调薪操作实务

一、“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查明与法律判断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政策法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哪些角度可以证明?

(1)“工作内容”与“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3)绩效成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绩效合约

4、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异同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与严重违规违纪有何异同?违纪与失职的界分

6、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变化的界分

7、失职、不胜任、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分

二、绩效考核管理与“不能胜任工作”

1、劳动关系管理体系与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融合: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用法律的方法解决管理问题

2、绩效考核的经营价值与法律意义

3、绩效管理与企业用工自主权

4、如何设计绩效考核制度?

(1)绩效考核的法律意义

(2)考核方法的选择

(3)考核指标的设计

(4)考核周期及流程

(5)值得注意的八大要点

5、 对特殊员工(怀孕、工伤、患病等)考核的注意事项?

(1)怀孕女职工的考核

(2)工伤职工的考核

(3)患病职工的考核

(4)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6、能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7、绩效面谈:客观指标与成果,主观判断与评价,理性分析与讨论,改善建议与行动计划

8、考核结果:员工拒绝签字怎么办?员工提出异议、申诉怎么办?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培训管理

1、培训目标

2、绩效改进计划(PIP)等于培训吗?

3、绩效改进计划(PIP)的流程与风险点

4、培训内容:不能胜任员工的培训应当达到何种标准?

5、培训方式的选择:脱产培训、在职培训、网络培训、主管带教

6、培训期间可否不发工资、减薪?

7、员工拒绝接受培训怎么办?能否给予违纪处分、调整工作岗位等?

8、如何证明员工接受过培训?培训通知、培训协议、培训签到表、培训纪录、培训照片、录音录像、复盘报告等

9、如何证明员工经过培训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10、 员工对评估结果拒绝签字的如何处理?

四、调岗的操作技巧与风险防范

1、岗位管理与岗位调整:知人、知岗、匹配的重要性

2、岗位调整的法律障碍:法律对调岗设置的障碍有哪些?

3、工作安排or岗位调整:工作安排与岗位调整的界限如何区分?

4、协商调岗的注意事项:协商调岗的操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5、单方调岗的注意事项: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调岗的情形有哪些?

6、灵活调岗机制的运用:灵活调岗机制的选用与风险防范?

7、岗位调整的冲突处理:员工不服从调岗的表现形式与处理策略?

8、冲突处理的法律后果:因调岗产生纠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五、调薪的操作技巧与风险防范

1、调岗调薪的关系:什么情况下调岗不可降薪,什么情况下调岗可降薪?

2、合法降薪的路径:合法降薪的路径有哪些?如何进行合法的降薪?

3、变相降薪的情形:变相降薪的情形、路径与风险防范?

4、违法降薪的后果:违法降薪的后果有哪些?

5、薪酬重构的思路:如何重构薪酬降低关联成本?

六、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调岗、调薪处理

1、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中约定企业有权单方调整员工的岗位、劳动报酬,是否有效?

2、调岗调薪合法性、合理性的判断原则

3、对员工调岗调薪,必须要获得员工本人同意吗?

4、企业可以调岗的11种法定情形是什么?协商一致调岗、用工自主权调岗、医疗期满调岗、工伤致残后安排适当工作调岗、不胜任工作调岗、女职工三期调岗、女职工更年期综合症调岗、职业禁忌及健康损害调岗、脱密期调岗、经营或组织架构调整情形下的调岗、推定认可调岗

5、员工不能完成岗位的平均工作量,企业就有权调岗吗?

6、向员工发出调岗通知后,员工拒绝确认、拒不到岗如何处理?

7、企业可以调薪的3种法定情形是什么?协商一致调薪、法定调薪、通过民主程序修改薪酬福利制度

8、工资组成项目的调整,是否也要获得员工同意?

9、企业能否根据经营状况、员工个人绩效进行调薪?

10、绩效奖励计划的设计与优化

11、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绩效奖金支付:项目奖金、月度奖、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12、企业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调岗、调薪是否可行?

13、向员工发出调薪通知后,员工拒绝确认怎么办?有何法律风险?

14、工资总额未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工资项目的数额是否属于降薪?

15、将每月固定工资制改为部分固定(底薪)加部分浮动(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工资制是否属于降薪?

16、降薪的规章制度或者决定下发后,员工是否可以立刻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解除合同?

七、“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解除技巧及注意事项

1、不胜任解除

2、如何认定及证明不胜任工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否单方调岗?调薪?

4、如果员工拒绝调岗,拒绝到新岗位工作,要如何处理?

5、对于不胜任,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是否告知员工?

6、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是否合法?

7、如何应对对考核结果客观性的质疑?

8、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常见败诉点

9、与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先选择

10如何合法的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

(1)实体合法

(2)程序合法

(3)各阶段的证据充分、有效

(4)相关文件有效送达

11、企业能否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合同?

12、企业解雇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既未提前30天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是否违法?

13、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解雇处理方式的调整、转化:由无过错解雇转为过错解雇

八、低效不胜任工作员工日常应对

1、发现员工工作效率低、成果不达标时,第一步应采取何种措施?

2、能否仅通过口头提醒要求低效员工改进,无需留存书面记录?

3、日常管理中,需重点留存哪些与“低效不胜任”相关的证据?

4、低效员工以“任务难度过高”为由推脱责任,企业如何应对?

5、能否临时调整低效员工的工作任务(如减少任务量、简化任务难度),作为改进过渡?

6、对低效员工的绩效沟通,建议多久进行一次?沟通内容需包含哪些要素?

7、为低效员工制定改进计划时,若仅约定“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率”等模糊目标,后续员工否认未达标,企业无法举证。如何设定可量化、可评估的改进目标?

8、员工主张“缺工具/数据导致低效”,如何核实?

9、因其他部门问题导致低效,如何界定责任?

10、紧急项目中员工低效,能否临时调整任务?

11、部分低效员工因技能不足导致低效,仅靠1-2次集中培训效果有限,日常在岗指导需如何设计才能落地?

12、员工因个人情绪导致低效,企业是否介入?

13、员工同时存在轻微违纪,能否结合评估?

14、长期低效无改进,如何提前留存证据?

九、对特殊员工(试用期、三期、工伤、患病等)绩效考核、调岗调薪、解雇处理的注意事项

1、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的约定、试用期内怀孕、试用期内频繁请病假

2、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

(1)单位能否对孕期、产期、哺乳期职工进行调岗调薪?、

(2)因女职工“孕期”原因调岗应具备什么条件?

(3)员工“孕期”不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调岗,工资如何支付?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否可以调整三期女职工岗位?

(5)女员工休完产假回来公司能否调岗?原岗位已经安排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企业该如何做?

3、工伤、职业病员工、患重病员工

十、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证据思维与证据固化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的分配、倒置

2、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证据:当事人陈述、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

3、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

(1)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证据

(2)证据的效力

4、有效证据的收集方法及实操技巧

(1)证据收集贯穿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个流程

(2)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文件应及时取得员工签名并保留纸质文档

(3)人事档案至少在员工离职后保留两年

5、如何事后取证?

(1)在处理前让员工书面检讨或陈述事情经过

(2)谈话的录音与录像

 

第三部分:离职员工谈判沟通技巧

一、协商沟通疑难问题及应对

1、常见沟通误区

(1)常见谈判预案有哪些?

(2)如何最大限度预判谈判结果?

(3)谈判中的常识性误区有哪些?

(4)如何准备协商解除文本?

(5)法律在谈判中有何作用?

2、沟通人员及时间、地点

(1)谁是最合适的谈判代表?

(2)如何组建谈判团队?

(3)需要提前了解员工哪些方面?

(4)选择哪一工作日和哪个时间段?

(5)沟通地点如何选择?

3、协商谈判清单

(1)必备协商谈判清单有哪些?

(2)话术有哪些?准备几套合适?

(3)必要的授权文件有哪些?

(4)必要的谈判设备有哪些?

(5)安保/过激行为应对措施有哪些?

4、面谈话术及谈判情景实务操作技巧

(1)遭遇员工对抗,如何应对,有何话术?

(2)遭遇员工威胁,如何应对,有何话术?

(3)员工谈判时录音,如何应对?

(4)员工要求过高,并质疑你没有决策权时如何应对?有何话术?

(5)如果谈判谈成,如何避免员工反悔?

 

第四部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

1. 司法解释(二)出台背景与主要变化

2. 司法解释(二)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

(1)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能否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2)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加重

(3)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

(4)明确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解除合法性问题

 

师资介绍

庞律师 著名劳动法专家和公司法专家,资深律师,资深法律培训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上海市科技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

中华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上海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百强讲师,Legal 500重点推荐律师,上海市科技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华东师范大学MBA班法律实务导师,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委员,上海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委员、上海市总工会维权志愿团成员,上海市徐汇区律师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上海法治报》法律顾问团律师,《新闻晚报》维权律师、复旦大学宁波研究院、上海电台“东方大律师”栏目、法宝365律师之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等100 多家行业协会等的高级讲师、特聘顾问等。

庞律师律师长期担任国内外著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企业合规系统,努力把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就公司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提供企业重组转制方案、合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成本、预防及应对争议;协助企业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她通过把管理实务与法律实务有机整合,完善企业争议防范机制构建和企业管理体系,赢得广大客户的好评与信服!

 

庞律师常年从事企业的仲裁及诉讼代理,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历,加上她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有较为系统的法理研究和独特的实践经验。办案认真严谨,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其承办的众多案例,曾先后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栏目、苏州电视台《庭审直播》栏目、上海电台《东方大律师》、凤凰卫视、法宝365《律师之家》等栏目播出,发表的论文和专访等在国内外专业刊物和网站上均有大量报道,受到了很好的反响。著有论文《论多元化雇佣管理中的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完善》、《企业年金法律问题研究》、《劳务派遣中的责任承担》等,著有专著《做最好的HR: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法律操作实务与案例精解》、《企业奖惩制度》、《职场维权方略:律师以案支招》等。

 

庞律师投身法律培训,积极做好普法教育事业,利用丰富的企业实务和律师实战经验,培训课程注重知识专业性和实务操作性,内容精辟、实例丰富。培训课程重点介绍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授课采用互动性双向交流方式,以大量的实战案例为骨干,辅以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将培训讲师、律师工作的实务经验,与司法审判规则、客户业务经验教训等有机结合,培训风格风趣活泼,强调互动性,使学员激发脑力,深入思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所授课程能够有效指导学员如何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和法律争议,实现可预期的法律管理,广受企业和学员的好评,被国内培训界誉为“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职业培训师”、“国内顶级法律培训师”。在纪念中国培训30周年“中国培训华誉奖”评比中,荣获“2014年中国最受欢迎的培训师”(行政法规类第一名);在2019年中国百强讲师评比中,荣获“中国百强讲师”。

 

庞律师律师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在全国各地巡讲公司法与员工关系课程,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中城市。曾为以下主要客户提供咨询、顾问、内训、外训服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北车集团、中国南车集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船重工、中集集团、海尔集团、中建八局、雅戈尔集团、九阳集团、中铁七局、中铁十六局、核工业集团、青海桥头铝电、四川省电力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南方电网公司、黄河水电、神华集团、新兴铸管、三角轮胎、中天建设集团、重庆宗申集团、浙江省建工集团、山西省大同齿轮集团、洛阳轴承集团、贵州信用社、东北证券、哈铁集团、宝钢集团、东方航空、安治化工、苏州信俊、德尔福、曼胡默尔、罗门哈斯、库柏、延峰江森、迅达电梯、恩坦华等千余家企业

 

曾老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深圳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带头人

大成深圳律所劳动与人力字眼专业组负责人

深圳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

 组织或参与编写《广东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观点集成》《劳动争议疑难问题与深圳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深圳市绩效奖金类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观点集成》《公司解雇违反利益冲突规章制度员工的案例研究报告》《前海国际船员劳动仲裁中心建设规划研究》《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规范化之文书模板汇编》《公司治理中的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风控与合规研究报告》《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研究报告》《企业超龄用工热点问题处理政策汇编》《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常见争议问题解析》《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再审案件的研究报告》等多项专业成果。
《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指引》、“一体两翼”领导力模型的版权所有人,拥有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毕业于香港大学并获授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文凭。
 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大中华区榜单劳动法领域推荐律师,《法律500强》(Legal 500)亚太榜单、大中华区榜单劳动法领域推荐律师,《律新社》劳动法专业领域“品牌之星30佳”荣誉律师

 

马晶晶律师

马律师 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

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担任: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院校法学专业和人力资源专业特聘讲师

书籍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宝典、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务指南、工伤认定疑难案例解析与要点剖析等专业书籍

服务过事业机关、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人员业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熟悉不同类型不同于通过全面系统梳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制、破产、解散等商业运作中的人员安置,制度等),找出法律风险背后的管理漏洞,低法律风险,有效地预防劳动用工问题,构建企业内部预防控制与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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