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背景下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研修班
【课程背景】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此解释对固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业病、招用超龄人员、混同用工等作了新的规定,尤其明确了转包/分包/挂靠模式下各方主体的责任。我们预测,此解释将对广大用人单位带来新的风险,未来几年劳动争议案件大概率会“稳中有涨”“持续递增”,甚至继续“井喷”!
不可否认,广大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
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对象】
企业及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中高层、工会干部、法务人员等。
【授课专家】
钟永棣老师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劳律通法律顾问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0 年至今一直从事与劳动法有关的工作,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应对,擅长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完美整合;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任职劳动仲裁员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 多宗;多年来累计研究劳动争议判决书 6000 多份,累计协助客户处理劳动争议 500多宗,累计审查完善 400 多家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合同文书,累计担任 200 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风险顾问,累计讲授劳动法与用工风险课程 1500 多天;其课程深入浅出,实战性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
【课程大纲】
一、转包/分包/挂靠关系中的用工风险防控
1、公对公转包/分包是否当然属于合法经营?公对私或私对私转包/分包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2、司法解释二中“合法经营资格”如何理解?与其他法规中的“用工主体资格”有什么区别?
3、在转包/分包模式下,私人包工头聘请的员工与发包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4、挂靠模式下,私人包工头聘请的员工出现相关用工问题,由私人包工头还是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
5、挂靠模式下,私人包工头聘请的员工与被挂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6、发包方/被挂靠单位如何降低自身法律风险?
7、日常管理中,如何避免承包方的员工与发包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特殊用工模式下的风险防控
1、混同用工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2、司法解释二法条中的“交替”与“同时”如何理解?
3、劳动合同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不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归属单位?
4、混同用工模式下各个单位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5、如何降低连带责任的风险?
5、招用已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用工手续及预防相关风险?
6、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的人员,如何处理?
三、涉外用工风险防控
1、招用外国人,什么情况下属于合法用工,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用工?
2、合法用工与非法用工,哪个对用人单位来说风险更大,如何降低风险?
3、招用外国人,是否均需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能否直接招用劳动者?
5、劳动者起诉代表机构时能否追加外国企业作为共同被告?
6、判决生效后,如何强制执行外国企业的财产?
四、劳动合同订立风险防控
1、劳动合同的盖章、签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2、员工借故拖延或拒绝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应对及举证?
3、用人单位没有与HR管理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风险?
4、二倍工资具体如何核算?
5、未新签或未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多长期限的二倍工资,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
6、劳动合同到期,遇到特殊保护期间,是顺延还是续签;特殊保护期间具体有哪些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员工提出续签,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员工没有提出续签,双方权利义务如何界定,一方能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是否需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防控
1、第三签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能否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3、劳动合同期满员工由于医疗期、三期等原因续延合同期限导致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4、“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是指什么情形?
5、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即2N)?
6、关联单位轮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是否累计计算?
7、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视为续签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是否存在风险?
六、特殊待遇与服务期风险防控
1、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到培训服务协议?
2、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提前解除,如何规避?
3、用人单位支付高端人才奖励金,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
4、用人单位支付大额住房补贴,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
5、安排员工参观行业展览会,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
6、如何设计特殊待遇与日常工资的权重比例?
七、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风险防控
1、如何判断经营管理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是否需支付保密费或保密工资?
3、能否与在职员工约定在职期间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4、哪些员工在职期间当然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5、无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6、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当然解除?
7、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
8、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风险防控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如何判断属于合法还是违法?
2、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如何降低风险?
3、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往往被认定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4、没有成立工会,单方解除时如何灵活变通?
5、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带来哪些风险?
6、哪些情况下劳动者难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7、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
8、经济补偿、赔偿金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
九、社保、工伤及职业病风险防控
1、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存在哪些风险?
2、不足额买社保或员工放弃买社保,日后能否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
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事后主张补缴,用人单位能否要求返还以支付的社保补贴?是否有时效限制?
4、员工投诉补缴,单位全额补缴后,能否要求员工返还其自付部分的社保费用?员工拒绝如何处理?
5、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员工,解除时需注意哪些风险?
6、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双方能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拒绝进行离岗、离职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如何应对?
8、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私下和解,补偿协议如何撰写才有效降低风险?
十、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
1、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具体诉求涉及哪些环节?
3、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的诉求已经超过时效,具体如何操作?
4、什么是公开审理,其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
5、撰写仲裁答辩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6、开庭期间,质证与辩论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举办时间】2025年10月17日,授课时长:6-6.5小时。
【培训方式】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腾讯会议视频直播,线下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学习费用】线上线下同价:1980元/人,费用含学习费、资料费、发票(含税点)、午餐。
COPYRIGT @ 2025 HTTP://WWW.QG68.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7X24小时服务热线:13552777201
电话:010-82593357 京ICP备07007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