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资支付管理法律法规及降低工资支付成本实用技巧

冯镇波 发布日期:03-17 浏览量:521

培训费用

¥680

赠送积分

680

培训讲师:
冯镇波
深圳市最新工资支付管理法律法规及降低工资支付成本实用技巧 4-21(深圳)



举办时间: 2011年04月21日 举办地点: 深圳



【课程背景】

工资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工资的相关新规定零散分布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等新法中,新修订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于11月11日公布开始执行,很多企业未能综合理解与运用上述规定,造成工资该给没有给到,依法能省的却没有省,为此,我们开展此课程,目的是让企业能够及时、全面正确掌握新法的规定,对工资约定、组成、计算等合法地做出调整与应对,帮助企业能够合法减少劳动用工成本。



【课程收获】

一、系统掌握最新劳动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以及劳动纠纷冲突过程的处理思路和操作技巧。

二、我们的郑重承诺:学员在90分钟内对课程不满意,无条件全额退费!

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交流获得其他公司的管理经验。

四、免费加入智成人生的劳动社保法律法规专业服务群,得到劳动社保专家的在线帮助和持续性指导。



【培训方式】

内容讲述、案例分析、问题解答、讨论点评。



【课程大纲】(课程大纲仅为课程部分内容纲要,具体内容见课程讲义)

一、《深圳市员工工资条例》修改的背景;

二、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工资定义、构成,标准工资定义;属于与不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

三、《工资条例》修改后,加班工资的计算发生了哪些变化,包月工资是否合法;

四、目前加班工资时效、追索期间以及举证责任。

五、计件工资规定及是否存在加班和加班费;

六、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的区别及工资支付规定;

七、建设或分包单位、合伙单位等特殊的工资支付规定;

八、《工资条例》修改后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等假期工资标准;

九、拖欠和克扣、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法律后果;

十、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中止时工资支付;发生工资支付争议,企业和员工的相应举证责任;

十一、典型案例分析及答疑解惑。



【主讲老师】

冯镇波老师:律师、培训师、劳动关系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学专业毕业,法律功底深厚。长期在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近2000宗,曾获评“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担任律师多年,为多家企业提供劳动、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顾问服务。善于处理劳动纠纷,擅长事前预防劳动社保法律法规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保护商业秘密……长年讲授劳动社保课程,内容务实,善于分析解决企业现实问题;语言精彩,逻辑清晰、深入浅出,深受学员欢迎。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经理、厂长、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会务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

2.费用:680元/人/天(含讲座、资料、午餐、茶点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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