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变化及案例解析》
讲师:胡冬梅 发布日期:07-13 浏览量:37
《新会计准则变化及案例解析》
主讲:胡冬梅老师
【课程背景】
收益确定一直是会计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企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认收入,直接影响其业绩指标,间接影响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因此,财政部新修订收入准则,可以称得上是近年的重大财税事件。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不同层次的企业分批实施。
本课程针对新的收入准则的实施及实务操作中的问题作出详细解析。
【课程收益】
更新交易的分类概念,明晰客户及合同
重视合同的条款差异与收入确认的差别
了解新准则的要求及收入确认的条件
熟悉新的收入确认模型及纳税义务时间
辨别合同中的重大融资成分及定性
准确识别收入的模式,进行税会差异调整
【课程对象】
企业财务人员如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总账会计、税务会计;企业管理人员如总经理、项目经理;审计人员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如银行信贷员、金融分析师。
【课程时长】
12小时
【课程大纲】
一、新准则六大变化
1、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
2、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回后不得计入损益
3、债务重组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4、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
5、投资性房产公允价值计量及监管
6、证券类投资的计价及减值
二、新收入准则的几大亮点
将原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控制权转移标志
控制权转移方式
证明客户拥有了控制权的几种迹象
收入确认需遵循“五步法模型”
4、新收入准则的意义
1)收入确认模式更为丰富,不再以业务类型的不同来区分
2)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时点与旧准则中产生了区别
3)新收入准则推动了合同签订的细致化和明晰化
三、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特殊类合同下的收入确认影响
1、建筑(现代服务业)业合同主体身份识别及履约内容差异
1)合同类型区别及责任人身份判定——EPC总包人身份
2)合同成本的分类及核算方式——PPP+EPC合同的的履约义务
3)合同成立与否的判断及对价确定
2、合同的单项履约义务的判断与收入分摊实务
1)企业销售合同中包含的质量保证服务
2)销售合同中包含的维护服务
3)销售合同中包含的定期或超期存储服务
4)销售合同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
5)单项产品与配套产品的销售策略
思考 :如何设计你公司的业务模式?有无新的业务包或产品包?
3、某一时段内与某一时点的判断
1)产品差异--标准化产品与定制化产品差异
2)整合方式差异及不可替代性分析
3)重大运输成本的影响
4、建筑业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前提
1)投入法对建筑企业确认收入的影响
2)产出法对建筑企业确认收入的影响
5、合同变更的处理方法
6、合同成本的计量及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确认
案例分析:服务
四、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的税会差异
会计收入、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定义差异
收入确认的时间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差异
会计上交易价格的确认与税基金额的区别
税收从高征收与会计单项履约义务的筹划
会计谨慎性原则与税务纳税调整口径的比较
1)已发生的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
2)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
3)已发生的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
4)亏损合同的
五、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新租赁准则变化及分析
2、租赁识别(租赁定义)
1)是否存在已识别资产
2)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3)客户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3、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1)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2)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的合并
六、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
1、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金融资产减值的“已发生损失法”与“预期损失法”
3、套期会计如何反映企业的风险
4、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范围
1)适用金融工具准则的项目列举
2)适用其他准则的说明
3)适用金融准则的相关说明
5、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意义及影响
1)合同的特征和持有意图的影响
2)财务业绩的可比性,减少人为操纵空间
3)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理念及业务流程产生冲击